湖北赛区十堰 竞赛规程
二、主办单位:
湖北省中国象棋协会
十堰市棋类协会
四、协办单位:
武当山象棋协会
十堰金鼎艺术玻璃销售中心
湖北恒威机电十堰分公司
五、赞助单位:
浙江金澳兰机床十堰总经销
六、赛事官网:
七、推广单位:
八、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2日—13日
地点:十堰市太和饭庄
九、参赛单位:
各市、州、直管市及全省各中国象棋培训单位。
十、竞赛项目: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十一、竞赛组别:
(一)公开组:1957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17—60周岁)。
(二)少年组: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12—16周岁),男、女分别计算成绩。
(三)儿童甲组:2006 年1 月1 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男、女分别计算成绩。
(四)儿童乙组:2008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男、女分别计算成绩。
十二、参赛资格:
(一)湖北省所籍区域,在籍在校具有一定象棋水平的爱好者。
(二)参赛选手必须持有经公安部门办理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以此确定参赛组别。
(三)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运动,比赛报名时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象棋大师)及以上称号者。
十三、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版《象棋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办法,赛前以《补充通知》形式公告。
(三)比赛用时:采用基本用时加秒制,每方基本用时2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四)积分编排制个人名次按个人积分高低排列,高者列前。如积分相等,根据《规则》中比较对手分的条款进行区分。
十四、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组录取前8名发放获奖证书。
(二)公开组录取前八名给予现金奖励: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300元,第七、八名200元。
少年组;第一名500元,第二300元,第三名200
儿童甲组;第一名300元,第二200元,第三名100
儿童甲组;第一名300元,第二200元,第三名100
十堰籍棋手按照比赛名次排出本地前八名,获得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集训资格,有机会代表十堰市组队参赛(根据集训成绩选拔4人组队参赛)。
(三)少年各组冠军将获得“组别+棋王”称号证书。 按成绩录取男女优秀棋手若干名将代表所在单位参加湖北省业余棋王赛决赛。
(四)根据中国象棋协会技术等级标准申请相应技术等级,并携带照片现场申办发放象棋等级证书。
十五、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2017年8月6日前将报名表发送到承办单位指定邮箱1799376390@qq.com。报名电话:15327965679张春华,13508673234唐世纯。
2、参赛服务费:每人100元。
(二)报到
1、请外地参赛单位于8月11日下午17时前到十堰市太和饭庄报到。报到交纳参赛服务费,领取秩序册、参赛证等。
2、各参赛领队、教练、运动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六、裁判长由省象棋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七、未尽事项及补充通知将在湖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湖北省中国象棋协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