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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二届传统武术大赛竞赛规程

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二届传统武术大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南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河南省武术协会,各承办地体育(教体)局、体育主管部门

  协办单位:《少林与太极》杂志社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分区赛

  时间:2018年5月(河南省全民健身月期间)。

  地点:见分区赛补充通知。

  (二)总决赛

  时间、地点:见总决赛补充通知。

  三、参赛单位

  分区赛:以全国武术之乡、武术协会和武术馆(校、俱乐部)等武术社团为单位参赛。

  总决赛:以省辖市、直管县(市)为单位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个人传统拳术

  (二)个人传统器械

  (三)对练项目

  (四)集体项目

  五、竞赛形式

  (一)此赛事活动本着全民健身、方便参与、展示交流、发展传承的原则,设分区赛和总决赛。大赛组委会对赛事主题、宣传内容、场地标识、参赛证件、证书奖牌、秩序册、成绩册等内容进行统一设计。

  (二)各省辖市体育(教体)局、直管县(市)体育主管部门于2018年4月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递交承办分区赛申请表(附件4),大赛组委会对申请单位办赛条件考察并批准后,由申请单位在“河南省全民健身月”期间,做好赛事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三)未承办分区赛的省辖市、直管县(市),可组成若干代表队,按照赛区划分,报名参加分区赛比赛,以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四)大赛组委会对各赛区赛事情况进行督导。

  六、参赛办法

  (一)分区赛参赛办法

  1.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人数由各赛区承办地根据情况自行规定。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2.相关事宜可参照“总决赛参赛办法”中第3、4、5项。

  (二)总决赛参赛办法

  1.各参赛单位根据分区赛比赛成绩,选派优秀运动员参加

  总决赛。未参加分区赛比赛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总决赛。

  2.各参赛单位可派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各1人参加总决赛,参加总决赛运动员名额见总决赛补充通知。

  3.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须报2个单项(拳术、器械各一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各参赛单位限报1个对练项目(2-3人),1个集体项目(6-10人),男女不限。

  4.各组别男、女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原则是按拳术、器械分别编组,先在同组别内进行项目合并,如仍不足6人,则并入相邻组别同类项目中编组。

  5.总决赛个人竞赛项目年龄分组:

  A组:18周岁(含)以下(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9—39周岁(1979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C组:40—59周岁(1959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

  D组:60周岁(含)以上(195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最新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二)时间规定

  1.传统拳术、器械:40秒—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太极剑不超过3-4分钟,其它太极器械不得少于1分钟。太极拳、太极剑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4.集体项目不超过5分钟,须配乐(自备音乐,存入U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内容,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前由本队教练或领队到音响室配合播放音乐。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分区赛

  个人项目:各单项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颁发证书。

  对练项目:录取比例和方法同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证书。

  (二)总决赛

  个人项目:各单项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胜奖30%,颁发证书。

  对练项目:录取比例和方法同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设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证书。

  (三)总决赛依据各参赛单位参赛人数、比赛成绩等实行积分量化,依据积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前10名的参赛单位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实施办法:个人项目每参加1人积1分,获得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1分;参加对练项目积5分,获得一等奖积8分、二等奖积5分、三等奖积3分;参加集体项目积5分,获得一等奖积10分、二等奖积8分、三等奖积5分。

  (四)分区赛、总决赛分别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办法另发。

  九、经费

  (一)分区赛

  1.各赛区参赛人员食宿费、交通、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自理。赛事其它经费由各赛区承办地依据有关标准视情制定。各赛区承办地不得违规收取参赛人员费用。

  2.食宿标准见分区赛补充通知。

  3.省武管中心依据各赛区赛事开展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从省体育局下拨的全民健身专项经费中给予各赛区承办地适当补贴。

  (二)总决赛

  1.总决赛统一安排食宿,参赛人员食宿费、交通、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各参赛单位承担。

  2.食宿标准见总决赛补充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一)分区赛报名

  1.各赛区承办地根据本规程要求,自行组织本赛区报名工作。各赛区具体比赛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见分区赛补充通知。

  2.各全国武术之乡、武术协会和武术馆(校、俱乐部)等武术社团向所属省辖市体育(教体)局、直管县(市)体育主管部门报名参赛。所属省辖市体育(教体)局、直管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将报名表汇总后,统一报至各赛区组委会。

  (二)总决赛报名

  1.参加总决赛的单位须用A4纸打印填写参赛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于总决赛开赛1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至大赛组委会,一份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编排。

  2.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须具备所属参赛单位本辖区内户籍(身份证)或学籍。

  3.凡因本单位(或参赛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性别、组别、项目等有误,在报名截止后不予更改。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审核无误后再寄出。

  (三)报到

  1.各赛区承办地自行组织本赛区运动队、仲裁委员、裁判员等人员的报到工作。

  2.参加总决赛的各参赛单位提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地点见总决赛补充通知。报到时交验运动员赛会期间《责任声明书》、户籍(身份证)或学籍证明。

  3.总决赛仲裁委员、裁判员等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分区赛裁判员由各赛区承办地与本赛区其它参赛单位共同商议选派。裁判员须由二级(含)以上裁判担任,裁判长以上人员须由国家一级裁判员(含)以上担任。

  (三)总决赛裁判员由省武管中心选派。

  十二、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体育局群体处

  (二)大赛组委会

  (三)焦作赛区组委会

  十三、其它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二)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项目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不得着便装参赛,否则不予评分。

  (三)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四)此规程和规则可在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武术”栏目中下载:wsyd.henantiyu.com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体育局。

  附件

  1、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二届传统武术大赛 分区赛补充通知.docx

  2、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二届传统武术大赛分区赛报名与报到工作安排表.docx

  3、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二届传统武术大赛报名表.docx

  4、武韵中原·河南省第二届传统武术大赛责任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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