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习惯这样的处事方式:不爱把事摆在桌面上说,而是喜欢暗箱操作,隐讳行事而彼此心照不宣。
鲁能俱乐部“劝退”宿茂臻也是通过一个委婉的电话,告诉他“你不行了”,要么去山东大学读书,要么留在俱乐部当员工。而宿茂臻竟然也没有追问,只是私下里寻找出路。即使是开发布会时委屈得泪水涟涟的时候也不肯揭露原因、指问俱乐部,好像一切都是很自然的事。
于是,善意的、恶意的猜测很自然地伴随而来。善意的说该让年轻人上了,退让是好风格;恶意的搬出九运会没有参赛,甚至是绯闻来注解诠释……不明就里的队友在接受采访时或支支吾吾或讳莫如深……
谁对谁错都该弄个明白,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权利。能力不行?在出场次数有限的前提下打进9粒进球,是今年鲁能的头号射手,宿茂臻的实力是明摆着的。年龄太大?已经31岁的李明、郝海东都还在打比赛,李明还入选了世界明星联队,而竞技状态比他们还要好的宿茂臻只有30岁。不够敬业?更是胡扯。
到底是宿茂臻有不可原谅的过错,还是只手遮天的俱乐部滥用权力?我们有理由知道理由,但中国式的行事风格让这窝混水变得深不可测,好像很浅又可能是个无底洞,大家似乎都怕掉进去,所以谜团总是解不开,就像不久前突兀的“戚务生辞职”事件。
总觉得宿茂臻的《我的声明》系他人代笔,文中把无辜和无奈的情绪宣泄得恰到好处,加上老宿声情并茂的哽咽和眼泪,更像是一幕煽情悲剧。这一幕倒更像是为延续自己职业生涯而采取的以退为进策略。至少,这说明宿茂臻没有放弃最后一线希望。这样的“软着陆”又逼迫俱乐部在次日召开另一个尴尬的送行会……双方似乎都不愿撕破脸皮。
西方人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态度与我们相反。举个例子,也算是和“劝退事件”很相似的一个例子。俱乐部利用转会制度剥夺了球员博斯曼踢球的权利,他就据理力争,于是有了自由转会的“博斯曼法案”,他为自己也为其他球员赢得了应该享受的权利。一切都在阳光下进行,没有黑幕。
看来有时候撕破脸皮未必是坏事。而我们为什么不呢?毕竟中国也曾有“打开天窗说亮话”的俗语。 (姚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