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6日,中国足协“斩杀”甲B“五鼠”,刀下一片喊冤声,曾经效力于大连实德队、后转会至四川绵阳队的大连籍球员王锋不幸身陷其中。虽然一直耐心等待中国足协会明察秋毫还自己一个清白之身,但等来等去也没有等来足协的任何说法。被逼无奈之下,王锋终于想要起诉中国足协,与之对簿公堂为自己争来清白之身。 昨天,王锋在自己经营的“11:2”时尚吧正式宣布要起诉中国足协。王锋表示:经过前后半年多时间的考虑和核实,我终于决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为自己讨个说法,并希望以此来弥补个人的损失。谈到被中国足协认定为“不正常的比赛”的“11:2”时,王锋坦言自己绝没有打假球:“像我这样刚到绵阳的球员,人生地不熟,怎么会和假球联系在一起呢?打个比方,就是我想踢假球都不会有人带我。更何况,我是一名上进的球员,对五牛那场比赛我是首发上场的,但只踢了30分钟就被教练换下。在场上我兢兢业业,五牛队后卫李红军被罚下就是因为我的突破造成的。教练换我下场时我非常气愤,还和教练吵了几句,这些都有录像为证。” 等了这么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来足协任何说法,王锋实在是忍无可忍:“如果我再停赛下去的话,我的运动生涯可能就此断送。所以我必须通过正常渠道来解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收到足协关于处罚我的书面材料,我认为处罚决定应该送达我本人。足协规定处罚决定一经宣布即告生效,我对此不理解,我的律师也认为这是与宪法相悖的。中国足协的一纸罚单,作为一个职业球员的我就无球可踢,可以说我是饱受精神和经济双重损失,我必须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 本报专稿/单辰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