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经将曲乐恒向张玉宁进行索赔一案正式立案。在经过被告方答辩和双方举证之后,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6月30日,曲乐恒委托他的姐姐向被告方户口所在地的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一周之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立案之后,要在5天之内通知被告方,并要求对方在15日期限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同时,双方应该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之后,法院会择日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