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贿者(各俱乐部)、有受贿者(龚建平之类),自然就少不了牵线搭桥的“中间人”。随着龚建平东窗事发,足协也在慢慢“收拾”那些当过“中间人”的“黑哨”。其中,于敬银、刘雨涛两人(事发前分别任国际级裁判、国际级且理裁判)已被终身禁赛。昔日的辉煌已离他们而去,法律的制裁可能不请即来。在这一时刻,让我们近距离探寻黑哨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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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哨中间人刘雨涛于敬银之前世今生--当黑哨还不是黑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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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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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雨涛曾是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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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刘雨涛和于敬银被足协的一纸罚单勒令“反省”,人们终于明白了他们和龚建平实乃“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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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于敬银相比,刘雨涛的知名度显然不够,但他也并非平庸之辈,当年,他曾是全国公安系统惟一的国家级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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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95年第10期《足球世界》介绍,刘雨涛1987年进入前卫体协,文章发表时,他在河北省涿州市交警大队工作,身为二级警司。他从1984年开始从事裁判工作,在远离省会的县级市里,能干到国家级裁判不付出艰辛努力是难以想象。刘雨涛那时经常向曹镜鉴、张大樵等裁判界老前辈学习,而且每天都坚持锻炼身体,平时没事时还喜欢踢场比赛。虽然单位领导对他干裁判很支持,可他毕竟还有自己的工作,干劲十足的他常常是刚处理完公务,便登车去赛场“挥汗如雨”,下车伊始,又匆匆赶向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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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联赛刚开始那段把刘雨涛忙坏了,他也凭借还算出色的表现在裁判界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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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雨涛的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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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刘雨爱钻研业务,善于总结,这里面还有一段佳话。有一次,刘雨涛在百忙之中可算腾出点时间,一位朋友去看他,那位朋友是个录像迷,进门发现刘雨涛家摆有两大排录像带,当时十分兴奋,以为遇到了知己,等细细一翻,才发现竟完全是足球赛的带子,气得他朋友直嚷嚷:“你刘雨涛就没别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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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刘雨涛,业务时间还真就只奔足球使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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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雨涛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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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足球世界》记者的对话中,刘雨涛多次表白了自己的心迹。“我不论充当哪种角色,还都能找到各自的感觉。”刘雨涛对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十分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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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跑起来,我体重已经从200多斤减到180斤,弄得我常年都不敢吃饱了。”刘雨涛当年的敬业能力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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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雨涛对自己经常充当的助理裁判角色有过一段出色的论述:“在越位的判罚上,巡边员的位置永远都比主裁好,不能力保自身而举棋不定,导致场面的混乱,巡边员也不能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错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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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面话听起来颇有先见之明,刘雨涛曾说:“当一名称职的裁判,必须有诚实的品德,没有这种最基本的素质做保证,裁判员的水平就不会高到哪去,在今天的商品经济社会里,作为执法人员,意志一定要坚强,裁判最不能犯的就是本质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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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呢,刘雨涛后来不知不觉中就将当年警醒自己的话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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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敬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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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岁就成了国际级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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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的于敬银在裁判界是老资格的人物,也正因为此,他很早就被《足球世界》的记者盯上了。1993年第7期杂志就刊登了关于他的一篇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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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敬银从小脚底下就没闲着,1974年,他踢进了大连青年队,可能是教练没看上,后来他又跑到昆明部队青年队踢了几年,直到有一天,他可能突然照了一下镜子,发现自己无论怎么踢都不是国家队的料了,于是,不想离开绿茵场的于敬银开始动脑筋了,他想到了当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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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转轨”的机会终于来了,在全军球类运动会上,于敬银初次执法即受到普遍好评,从1998年起,于敬银每年执法比赛数目都达到60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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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于敬银在一场比赛中又有良好表现,恰逢从西德来的足球专家在场边观看,对于敬银的执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当时就邀请于敬银去西德进修,并断言,只需半年,他就能成为世界一流的裁判。这一评价当时在裁判界引起巨大反响。时年,于敬银仅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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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于敬银成为了国家级裁判。1988年,33岁的于敬银被推荐为国际级裁判。这样的年龄就有了这样的地位,于敬银在国内裁判中已算得上是重量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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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到维拉潘的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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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敬银平时坚持自学英语,英文水准已知他执法水平同步,在比赛时能自如运用,这给了那些认为中国裁判外语过不了关的人一张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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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3年的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比赛中,于敬银执法了阿联酋对孟加拉国队的一场比赛,赛后,双方队员十分满意。而时任亚足联秘书长的潘拉潘特地找到于敬银说:“我只想当面表示一下我满意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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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比赛的录像后来被调走去做学术交流之用,于敬银为中国裁判挣足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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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长春栽过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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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敬银执法的初期,自然也因为经验不足栽过跟头。他曾自述,在他的执法生涯中,最不满意的一次执法就发生在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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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于敬银26岁,当年的一场全国乙级联赛吉林队对天津二队的比赛在长春市某中学体育场进行,于敬银担任该场比赛的主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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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时比赛,双方0比0战平。下半时战至第41分钟,于敬银认为吉林队在禁区内犯规,判给天津二队一记点球。此时全场一片哗然,观众纷纷站起来怒骂裁判。天津二队罚球成功,场比比分变为1比0。临近终场,吉林队一队员在禁区外射门,球打在站在禁区内的天津二队队员手上。这时,吉林队队员和观众狂喊:“点球!点球!”于敬银却认为该队员是无意手球,没有判罚。这时观众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子冲进场内,于敬银见势不妙,拔腿就跑,多亏他速度够快,冲进休息室才免遭大难。而现场其他裁判却为了保护他而受了皮肉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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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回想这场比赛,于敬银仍认为自己没有错,但感到自己对规则的理解和控制比赛的能力还有所欠缺,当时若给吉林队一次点球机会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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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敬银为裁判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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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龚建平只发表“中学生运动会足球赛点评”之类文章,于敬银在文章撰写上似乎更加专业。1995年第14期《足球世界》上刊登了于敬银与他人合写的一篇文章,题目为《裁判员和巡边员的跑动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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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是篇够专业水准的文章,文中对裁判员、巡边员的职责和要求叙述得得比较全面,对两者的配合也提出了若干原则,虽因篇幅所限,所写东西未免空泛,但对有志于执法绿茵的朋友来说,仍不失为一篇好的入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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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人废文,才有可能做到“文尽其用”,对于敬银来说,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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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晚报 解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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