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替守门员喊冤--武汉比赛输球导致群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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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9日10:02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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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打架的,没见过这么打架的。见过对阵双方大打出手,甚至看到过围殴裁判、群攻对手教练,但是没有见过输球之后,球员群殴自己的守门员。
输球还群殴己方守门员,这也许是个创举了!武汉市东湖中学队的球员是在发泄怨气,还是在推卸责任?到底失球的责任该谁负?守门员,前锋,还是后卫?但是谁叫你当守门员呢?吃力不讨好,整天吃“波饼”,还得挨埋怨,现在还人身安全不保,这真的让守门员这个职业令人寒心。也许这就是在业余比赛中没有任何一位同事希望去守门,无论你是否有些扑救的专业动作,反正失球总少不了你的责任。人家戚务生在比赛中把连丢两球的区楚良换了下来,却引来区楚良一番怒掷手套愤脱球衣的壮举。我想说:“区九,守门员能有你这样的气概也算难得了,看看你的小辈们,只有挨打的份。”
真替守门员喊冤。
说到这里我还是觉得应该义正词严地谴责一下这些没有素质的小孩:在球场这种文明的竞技场所,竟然出现了打架斗殴的现象,而且是“窝里斗”。在倡导比赛第二、友谊第一的球场上出现这种野蛮且残暴的行为,为公平竞赛的规则所不容,也为富有正义感的人们所不齿,但“窝里斗”就让人感到既可恨又可笑了。
足球是集体行为,输了球谁都不能互相推卸责任,这个原则是无可置疑的。我们的技术可以业余,但体育精神绝对不能“业余”。不敢为自己的失败承担责任,这种人是否可以称为懦夫呢?耻于承担责任却还要去伤害别人,而且伤害的竟然是自己的同学和队友。所谓的体育精神、团结友爱全都成了一纸空文!他们的行为已经违背了举办这次比赛的初衷,他们不仅输掉了比赛,还输掉了人格。
闹剧发生后,比赛组织者和相关学校总是要出面处理一下,伤人者受到应得的惩罚,受伤者也得到应有的补偿。看完这条新闻,真替中国足球捏一把汗———还好不是国家队,要不这人可丢大了!
武汉比赛输球群殴己方守门员
图片:这帮小伙对自己的同学拳脚相加,毫不留情。 8月15日,“武汉晚报杯足球赛高中业余组比赛”决赛在武汉市青年宫体育场举行,对阵双方为流浪队和东湖中学队,结果流浪队3∶1战胜对手夺冠。东湖中学队的部分队员把落败的怨气撒向本方的守门员,致使该守门员被殴致伤。打架的原因竟然是“守门员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目睹此场景的几名裁判和现场观众都异常愤怒,大家协力将打人者抓住,并扭送相关部门处理。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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