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成名后获得的一些经济上的利益,如利用其肖像做广告等的收益,应由运动员个人享有。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所有的人或单位,都能充分认识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非分之想,就不会发生纠纷了。”———法学专家
姚明作为百事可乐形象代言人,并未授予可口可乐使用其个人肖像的使用权,可从今年4月开始,作为中国男子篮球队签约赞助商的可口可乐公司,在饮料瓶上使用姚明占突出位置的3名国家队队员形象。于是,姚明认为可口可乐公司的行为侵犯其肖像权,并于5月23日委托律师向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可口可乐公司“停止将姚明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外包装的行为”。5月3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正式对此纠纷立案。如果这段时间内双方再没有任何让步举措的话,这个中国体坛史无前例的官司即将开庭。
立案 起诉过程一波三折
尽管在秦皇岛参加集训的姚明并没有受到“纠纷”的干扰,而且篮协中心副主任胡加时也要求姚明不要接受媒体关于“肖像纠纷”的采访,真正做到心无旁骛。不过,“姚之队”依然紧锣密鼓地为姚明寻求法律援助。5月23日,也就是姚明要求可口可乐方面“停止侵权行为”最后期限的第二天,“姚之队”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其中除了要求可口可乐公司停止将其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外包装的行为,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之外,还希望法院判令可口可乐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这与当初金庸与央视关于《射雕英雄传》版权的“1元”官司有着异曲同工的含义,显然“姚之队”希望为姚明赢一个“名分”,并杜绝类似现象此后再发生。毕竟姚明的广告潜力无可限量,如果这个“规矩”做好,对于他今后的“广告事业”就扫清了障碍。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姚之队”特意聘请了五位律师加盟,此外还向法律界的一些权威专家征询意见。但是立案的过程依然有一些波折,上海市二中院并没有受理这桩肖像纠纷官司。但是“姚之队”并未就此放弃,而是寻求基层法院帮助,上周五,徐汇区人民法院正式为此纠纷立案,并开始了取证工作,不管怎样“姚之队”的努力还是见效了。
法院 1元官司并不多见
4日,记者走访了受理此案的徐汇区人民法院,姚明与可口可乐的官司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已经有三批记者来到法院了解情况。尽管法院对于姚明官司很重视,不愿多谈官司的情况,不过记者还是找到了负责此案的徐汇区法院民事庭庭长唐国平。
至于二中院为何不受理此案,而徐汇区人民法院却为此纠纷立案,唐庭长表示这主要是法院管辖范围不同。二中院不受理此案主要是由于“1元”的索赔金额太低,不够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赔偿案件的基本条件,除非是全国人大代表对此提起诉讼,否则中院对这个诉讼立案就违反法律程序,而这类民事纠纷属于地区性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徐汇区法院对此立案并不奇怪。
据唐庭长介绍,肖像纠纷案在徐汇区法院的立案经历中并不多见,这类名人的肖像纠纷更是少之又少,而索赔“1元”的官司以前也并非没有,法庭依然会按照有关法律步骤严格执行。唐庭长还向记者介绍了有关的程序,“我们先将诉讼的副本送达被告方,然后给予被告方一段时间的答辩期,按照规定答辩期是15天,由于被告方可口可乐公司是一家涉外企业,这个过程要更长一些,在答辩期之后,法院再择日开庭。”目前开庭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双方在停外和解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被告 可口可乐求助篮协
如果可口可乐输了这场官司,他们也只需支付1元的赔偿金和100元的肖像纠纷诉讼金,但是对于这个中国男篮的赞助商来说,“精神”和市场影响上的损失恐怕绝非能用这些钱来衡量,因此可口可乐公司也正在寻求篮协和法律界的援助。
据悉,本周四左右将会在北京召开一个针对本案的法律研讨会,与会的专家都是法学界的权威泰斗,主要是就“集体肖像权”意义的诠释,因为这个领域在中国的法律界还是真空地带。此外研讨会上,专家们也会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供一定的法律帮助。
目前可口可乐公司方面的态度依然比较强硬,即坚持自己是按条约办事,并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既然已经走到司法的程序,就让法律来说话吧,我们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外事部副总监翟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依然信心十足。
按照目前的形势,如果篮协和中体公司不出面为双方调解的话,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将非常小。(特约记者朱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