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杰收放自如 保证了比赛的流畅性与整体性 |
|
|
2003年7月28日10:15
体坛周报
|
|
|
陕西国力与深圳健力宝一战的主裁判是上海籍裁判黄俊杰,在这场联赛首尾之争中,黄俊杰一共判罚主队球员22次犯规并出示了2张黄牌,判罚客队犯规12次。从全场比赛来看,他在关键球的处理上,充分合理利用了足球规则,收放自如,保证了比赛的流畅性与整体性。
第38分钟,一直处于守势的主队从右路发起快速反击。巴力斯塔在中线附近突破,客队袁琳无奈之下只得将其推倒,黄俊杰及时鸣哨。此刻深圳队全线压上,后防空虚,袁琳犯规实质就是想为队友赢得布防时间。经验老道的巴力斯塔在把球按在地面时,观察到本队雷纳托·金已经渗透到对手后方,于是大脚转移给左路的雷纳托·金,自己迅速直线前进接应,打进了扳平一球。
事后深圳队球员认为,巴力斯塔开球时裁判员并没有鸣哨,违反了比赛规则。但从比赛录像来看,此次犯规发生点是在深圳队的半场,陕西队球员完全不必等裁判员给予重新开始比赛的信号。就算有防守队员有意阻挡,只要球被送到开球方预定传球区域,裁判员也不能吹停比赛,重新进行开球。足球比赛规则中对裁判员最大的要求,就是不要做出“反而被认为是有利于犯规队的判罚”。
因此,尽管袁琳阻止巴力斯塔开球属于规则中定性的不正当行为,也在黄牌警告的范围之内。但是现实是他的犯规行为并没有达到目的,陕西队也进了球,黄俊杰也就没必要追加黄牌处罚显示权力了。如果袁琳确实做出阻碍到巴力斯塔罚球的举动,裁判再去亮黄牌警告也不迟。
第44分钟,杨晨直线短传,李毅被主队门将江洪连球带人扑倒。但主裁判看到球滚向客队球门,再次运用有利不判的规则没有吹哨,此举十分高明。第74分钟,客队郑智从右路直插主队禁区,在整个身躯都进入主队罚球区后,被申博拉倒在地。可能是考虑到主场观众的情绪,黄俊杰没有判罚点球,算是本场比赛的唯一瑕疵。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