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按“大案要案”规格准备 六套人马“侍候”龚建平的讨论 | ||
相关评论共 3 条 |
网友:匿名 | 发表时间: 2003-02-03 22:06:43.0 | IP地址: 218.79.71.★ |
看蓝球吧!看姚明 |
网友:匿名 | 发表时间: 2003-01-10 14:05:47.0 | IP地址: 202.105.138.★ |
黑哨只有龚吗?我觉得不会吧。龚并不冤,但如果有一些抗拒者却因此可以看热闹,暗自庆幸,甚至幸灾乐祸,落井下石,那应该将是中国法律的一个污迹吧。包公是一个“坦白从严,抗拒更从严”的清官,这样很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都是不错的,不过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同意“坦白从严,抗拒从宽”呢?如果都同意的话,我就觉得龚真的很傻,傻得有点迂,迂得可爱! |
网友:匿名 | 发表时间: 2003-01-09 18:42:28.0 | IP地址: 202.109.96.★ |
一只替罪羊!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搜狐观点】 | |||||
相关评论共 3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