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机关认定龚建平有罪 王冰:黑哨不可能判死刑"的评论
关于 检察机关认定龚建平有罪 王冰:黑哨不可能判死刑的讨论

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
用户: 匿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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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顽石 发表时间: 2003-01-17 11:41:18.0 IP地址: 218.7.43.★
因为中国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已成风气!纳税光荣不等于纳税人光荣!
网友:顽石 发表时间: 2003-01-17 11:38:24.0 IP地址: 218.7.43.★
就应该是“死刑”,因为一条烂鱼腥了一锅汤!中国足球的振兴无望!希望我在有生之年能看见大力神杯能在中国留一次!
网友:xugang801203 发表时间: 2003-01-02 12:34:18.0 IP地址: 61.232.240.★
判的好
网友:feifei 发表时间: 2003-01-02 08:59:24.0 IP地址: 218.19.148.★
法律条文我不清楚,我只是觉得黑哨不是渎职才是荒天下之大唐!请问裁判的职责是什么?黑哨干的又是什么?不是渎职?难不成还尽职尽责了? 就是受贿,也是要判死刑的。我绝对相信黑哨的受贿金额达到死刑标准!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2 07:04:29.0 IP地址: 158.37.105.★
听说还和黑社会赌球等有联系 不知是真是假 不过中国黑社会太猖獗了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22:42:34.0 IP地址: 211.86.100.★
请各位维护法律的尊严!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22:40:07.0 IP地址: 211.86.100.★
最大的问题在足协!
网友:AA 发表时间: 2003-01-01 20:39:43.0 IP地址: 218.2.139.★
姓龚的,你要是交待了足协的黑幕,就别想活着过春节。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20:18:05.0 IP地址: 218.90.21.★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一个倒霉蛋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20:01:24.0 IP地址: 61.137.171.★
黑哨应判死刑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17:49:06.0 IP地址: 218.12.45.★
当然不会被判死刑了,陈希同都没有死,和况他啊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16:03:05.0 IP地址: 218.77.53.★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15:59:49.0 IP地址: 218.77.53.★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15:57:11.0 IP地址: 219.1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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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14:54:01.0 IP地址: 218.57.204.★
一个“龚”出来了,其它人还不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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