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张引教练从小带大的队员,一个是传说中的老七,一个是从此可能再也无法站立起来的受害者,他们曾经在一起度过了将近20年的时光,那份情感,本来应该像“兄弟”一样,却还是要走上了法庭。今日,绿茵无言,足球无言。 曲乐恒:我得考虑将来怎么活 在曲张官司开庭前,记者昨晚电话采访了原告曲乐恒,曲乐恒坦诚地向记者说出了他的心声——— 其实我们两家在这个案件上的最大差异就是在于由哪条法规来作为衡量最终赔偿金额的标准。张玉宁他们家认为此案的赔偿标准应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规定。这个规定是公安部在1991 年颁布的一个行政法规,是在庭外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法。而我们根据的是新的《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我觉得现在既然已经准备由法院来处理,那么就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赔偿时间限定为20年,但20年对我来说是不合理的,难道过了20年之后我就不活了吗?后面的生活我怎么过? 另外,如果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不存在精神赔偿费的,而《民事诉讼法》里面包括,现在张家都承认有赔偿费,而且法院也肯定会判定存在赔偿费,那么这个案子也就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去处理。 郭梁 张玉宁:判多少赔多少 备受关注的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今天正式开庭,作为本案被告人的张玉宁没有出席此次庭审。 申花队最近几天一直进行封闭训练,当记者就今天的曲张官司一事采访张玉宁时,张玉宁先是以训练很累为由不愿说话,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张玉宁作了如下简短的表态:“我和曲乐恒从小就在一起踢球,曲乐恒弄成现在这个样子我心里也不好受,今天法院就开庭了,这件事很快就能有结果。我在这件事上的态度是,法院最后判我赔偿给曲乐恒多少钱,我就赔多少,我不会有任何异议的。” 曲张官司开庭一事对张玉宁的影响有多大?与张玉宁私交甚好的一位申花队副总经理透露了一些信息。他说,最近所有的媒体都在报道曲张官司准备开庭一事,尽管因为申花队的比赛非常紧密,张玉宁不回沈阳参加此次庭审,但是这件事还是影响到了张玉宁。张玉宁本来就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最近几天的训练中他的话更少了,大家也都知道车祸案就要开庭的事,所以也就尽量和他谈些高兴的事。明天,申花队将前往天津准备周日的甲A联赛,这场比赛对申花队来说非常重要,全队上下都希望他能够尽快从这件事的影响中摆脱出来。 马骋 误工费 护理费 残疾用具 精神损失费 曲张双方四大分歧 误工费 张玉宁在答辩书中认为,误工费损失过分高于法定的最高赔偿限额,超出部分不应得到支持。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按照上述规定,对被答辩人误工损失的赔偿计算标准最高不能超过辽宁省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的三倍。2000 年辽宁3780 元/年/人,被答辩人误工天数为1069 天,应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为33213 元。 曲乐恒则按照辽宁足球俱乐部与他签署的工作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和奖金总和,三年相加为120万元左右。 护理费 曲乐恒认为,应该按照《民法》中的规定,赔偿今后46年的护理费,由于自己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因此有两人护理是必须的,两人工资相加为1400 元/月,经过计算之后,这项费用应该在80万元左右。 张玉宁认为,应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赔偿已经发生的护理费,曲乐恒住院累计947天,而护工原来有固定收入的,按沈阳人均年收入计算,应该最高赔偿29422 元。 残废人用具 曲乐恒认为,应该按今后46年的所有残疾人必须的物品价值总和进行赔偿,而且最终算出来的金额完全是根据北京博爱医院开具的证明来计算的,为1261119.6 元。 张玉宁认为,曲乐恒提出的很多用品不属于残疾人必须用具,而且计算年数仍应以20年计算。 精神损失费 曲乐恒提出100万元。张玉宁认为,应该按照沈阳当地国有企业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乘以5的标准计算,即7370 元(沈阳国有企业年人均收入)乘以5,应为36850 元。 郭梁马超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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