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姚之队与可口可乐会庭外和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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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5日17:33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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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保生)从姚之队(姚明全权代理)获悉,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日前已经正式受理了姚明状告可口可乐侵犯其肖像权一案,可口可乐方面已经接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这标志着姚明状告可口可乐的官司已经正式成立,双方将进入书面答辩阶段。
记者还了解到,3天前姚之队和可口可乐方面首次进行了正面接触,双方在会谈时虽然都各抒己见,但气氛平和。虽然目前双方都在紧锣密鼓地积极准备,寻找法律上的强有力支持,以求官司取胜,但也不排除庭外和解的可能。可口可乐方面一位女士称,他们正在积极磋商与协调,争取此事能有个圆满解决。在适当的时机,他们会向媒体通气。此外,还有消息称,被告方面将召集一些法律界人士,座谈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旦法院受理,诉状的副本会交到被告手中,并将有15天的时间准备书面答辩,然后法院择日开庭。但由于此案的被告方可口可乐是外企,其书面答辩时间将可得到延长。法院在收到可口可乐方面的书面答辩,在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将正式向可口可乐发出传票,开庭审判此案。有关人士分析,如此充裕的时间确实给双方庭外和解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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