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昨日泪洒法庭 最终无奈表示同意调解 |
|
|
2003年10月25日03:12
北京晨报
|
|
|
曲张两家的车祸纠纷昨天终于作为民事赔偿案件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曲乐恒的眼泪、唇枪舌剑的辩论……这一个个镜头都将这件拖了三年多的案子定格在10月24日这一天。
开庭前,姐夫把曲乐恒背上楼
开庭审理的时间原定在昨天上午9点,来自全国各地报道此案的媒体提前一个小时就早早地等在了法院门口。8点35分,曲乐恒乘坐的汽车开进了东陵区法院,在家人的协助下曲乐恒坐在了轮椅上,姐夫推着他到楼梯口,上楼则需要人背,坐在轮椅上的曲乐恒本来已经习惯了媒体的关注,但在被背上楼的时候还是将头埋在了姐夫的后背上,似乎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看到今天的他。
从曲乐恒进入法院,直到在原告席上坐好,曲乐恒花费了整整十分钟。8点53分,张玉宁的两名代理律师刘宏、张维林在被告代理席就座。两分钟过后,韩宝良审判长以及李炯华、程世刚两名审判员宣布开庭。
辩论时,曲乐恒泪洒法庭
听取了被告代理人在法庭答辩中的一系列论据之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控辩双方的法庭辩论时间,作为当庭的当事人,曲乐恒要求首先让大家了解他个人的整个遭遇。
“我怀着激愤的心情听完了被告代理人的答辩,作为一个残疾人,我再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作为一个运动员突然间动不了是什么感觉?两便的不能自理……”说到这里,曲乐恒已经泣不成声,只能由代理律师将曲乐恒自己书写的材料剩余部分读完。孙茂航律师用抑扬顿挫的声音朗读着,曲乐恒禁不住以手遮掩流泪的脸。此刻,坐在旁听席上的曲乐恒父亲的眼泪已经在眼眶中,而他的老伴已经掩面痛哭。
答辩中,曲乐恒怒斥对方律师
法庭进入答辩环节时,张玉宁的代理人提出曲乐恒做过伤残鉴定,不应该继续治疗,也不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同时表示除了轮椅、拐杖之外的其他用品不属于法律规定范畴的残疾人用品。此时坐在对面的曲乐恒冷冷地盯着对方的律师,右手已经紧紧地攥着笔,若不是正在庭审,曲乐恒也许会大声地理论一番。
此前表示“再忍一会儿”的曲乐恒代理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在两位律师的辩论结束之后,曲乐恒主动要求说出自己的看法。“谁说我不需要继续治疗了?这不是你说怎样就怎样的,医生说我需要治疗的,究竟怎样还得听医生的。”憋了半天的曲乐恒说话的声音非常大,言语中的愤怒已经完全表露了出来,“轮椅和拐杖是残疾人用具,难道尿布、导尿包是正常人用的东西?”曲乐恒的气息越来越急促,审判长一声“原告语言不要过激”平息了即将爆发的一场口舌之争。
庭审结束,曲乐恒无奈同意调解
控辩双方都在法庭上摆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其中大量的证据当时没有得到法庭的确认,因此审判长建议双方进入法庭调解。在曲乐恒被问及是否同意调解时,曲乐恒似乎有许多话要讲,但审判长一句,“我只问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将曲乐恒的话打断了,在代理律师的提示下,曲乐恒回答“同意调解”。
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挤满了法庭,在庭审结束之后,众多记者将曲乐恒团团围住,此时的曲乐恒脸色不是很好看,似乎不是很情愿。“这不是一个结果,法庭安排调解就调解吧。只要他们有诚意,调解就调解。”
晨报沈阳专电 特约记者 董南迪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