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龚建平的代理律师王冰接到了宣武检察院的正式通知:宣武检察院决定延长对龚建平一案的调查,延长期限为半个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安机关将起诉意见书送达检察院之后,检察院有一个月的时间对案情进行认定。当然除了这一个月的期限外,检察院还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半个月的延长期。从宣武检察院给王冰的通知来看,其已然动用了这半个月的延长期用来对龚建平一案进行认定工作。也就是说截至本月底,宣武区检察院必须做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