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市弄虚作假青少年运动员及大连市足球协会处罚的通报 各会员协会、甲级俱乐部: 中国足协于2001年对全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注册年龄和参赛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更改年龄、重复制证的青少年运动员进行了停赛处罚。2002至2003年,中国足协对所有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青少年比赛的运动员进行了骨龄检测,对骨龄检测超标运动员进行了停赛处罚,并对个别管理不力、审核不严、运动员骨龄检测超标较多的会员协会提出了通报批评。 以上措施对净化青少年足球赛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遏制了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更改年龄不正之风的蔓延。但由于一些地方单位领导、教练员、运动员家长为了本地区和个人利益,仍在继续不择手段的在青少年运动员年龄问题上弄虚作假。 近日,在对大连市足协上报制证运动员资格的审核中发现,大连市中山区体校在上报的28名申报制证的运动员中,有15名运动员在2002年已经办理了参赛证件的情况下,采用更改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和户籍证明等手段,再次到中国足协申请办理参赛证件。一支球队有一半以上的运动员弄虚作假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是近年来从未有过的。这种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明目张胆的作假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青少年足球比赛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严厉打击青少年弄虚作假的非体育道德行为,根据《中国足协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二条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 对大连市足球协会提出通报批评; 二、 停止大连市中山区体校青少年队参加全国青少年足球比赛一年(自2003年8月7日至2004年8月6日24时); 三、 停止大连市中山区体校张凤强等15名青少年运动员参加全国青少年足球比赛两年(自2003年8月7日至2005年8月6日24时); 四、 责成大连市足协对大连市中山区体校有关教练员和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对大连市各级青少年体校足球队、足球俱乐部青少年队进行认真审核、整顿,并于9月底之前将处理和整顿结果书面报告中国足协。 各会员协会、甲级俱乐部要高度重视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青少年运动员更改年龄、弄虚作假的行为。 中国足协将继续加大对青少年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核力度,对更改年龄、弄虚作假的青少年运动员发现一个处罚一个,并依据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会员协会、俱乐部及有关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二00三年八月七日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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