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事件又有续闻 郝董翻脸不认账球报动怒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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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6日14:14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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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正在北京治病的郝海东向外界正式发表声明,对于某报不负责任的炒作表示愤慨。郝海东说:“我在东京机场候机厅和部分队友及家乡记者闲聊时,就很多方面的问题包括国内外时事、大家感兴趣的文体界的热门话题和许多个人问题谈了一些个人的意见,这些言论都是我的个人观点,所以在语言表述上并没有考虑到新闻媒体报道,现在某些报纸未经我允许就做了大量报道,而报道的许多内容对我的谈话加以歪曲、加工或编造。比如,说中国足协没有一个懂足球的,这并不是我的原话和原意。”郝海东在声明中说:
第一,在A3比赛中和回到国内期间,我接受了《大连日报》记者苏桂秋和《足球周报》记者牟晓杨的专访。某报居然声称郝海东接受了他们的独家专访,真是让人感到哭笑不得。闲聊和侃谈难道就是“独家专访”吗?
第二,某些媒体刊登的所谓“独家专访”采用的是道听途说和片面炒作的方法。这种炒作是极不负责任的,它严重地侵害了一个球员正常的言论自由,也是不符合新闻界正常道德规范和基本行规的。
第三,在此期间,我从来没有发表过任何不利于中国足球进步和团结的言论,更没有像某些媒体所说的那样把矛头指向了足协。
第四,作为一名普通的球员,我有我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我的一言一行都要为中国足球的发展而着想。我就中国足球的许多问题发表过个人意见,这些意见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中国足球的改革和完善,我对我的言论是敢负责任的,但是我对某些媒体别有用心的炒作却感到十分遗憾。
第五,足球的发展离不开媒体,我希望媒体能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报道足球,对于某些媒体不实的报道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都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红心 佳述 《球报》:我们有录音为证
本报注意到郝海东25日借大连某区域性报纸发表的《郝海东发表五点声明:“原子弹炮轰足协”系炒作》之声明。在该声明中,郝海东的言论,已经严重损害本报名誉,我们要求郝海东及相关媒体立刻停止侵害本报名誉权的一切言论,对其进一步侵权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报在24日刊发的《郝海东向足协发射原子弹》一文,系本报特派东京采访A3比赛的记者迟凤利对郝海东如实客观地采访,该稿件是根据录音和记录做出的。郝海东是国内知名球员,对中国足球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球报》作为一个成熟的媒体,我们对这个敏感球员的采访不会以“歪曲、加工或编造”的方式进行。在这份声明里,郝海东也承认“我在东京机场候机厅和部分队友及家乡记者闲聊时,就很多方面的问题包括国内外时事、大家感兴趣的文体界的热门话题和许多个人问题谈了一些个人的意见,这些言论都是我的个人观点,所以在语言表述上并没有考虑到新闻媒体报道……”但郝海东除闲聊之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只提醒本报记者对他涉及的某一敏感话题在报道中不要涉及,其它可做如实报道。出于对郝本人的尊重,在我们的见报文章中,对他的涉及足协两位官员及一名留洋球员的评价,本报未做刊载。对于本报见报文章的一些内容,除了本报记者录音笔记作证外,还有大连某报社记者作为人证。
本报一直关注包括大连实德俱乐部在内的所有足球俱乐部,并与大多数俱乐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大多数球员,我们也一贯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至于一向敢想敢说的郝海东,这样的一个焦点球员的正常生活与言行,受众应该有知情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他的某些观点,我们的希望是,他的一些观点可供相关业内人士参考、反思,甚至是善意的批判,以此为中国足球营造一个健康的生存氛围。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决定刊发《郝海东向足协发射原子弹》一稿,这不是炒作,是客观的报道。据我们了解,郝海东在东京时发表的对足坛敏感话题的言论,大连大多数成熟媒体也做了客观报道。
因此,我们希望郝海东及个别媒体好自为之,不要进一步侵害本报名誉权。本报视事态发展,保留适当的时机公布本报记者的采访录音及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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