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2002年的甲A联赛才进行到第二轮,中央电视台就封杀甲A联赛,甚至在体育新闻中也淡化处理。而因此受到的影响不仅仅是电视台、中国足协,还有中国球迷。在这场纠纷中,我们无意去判定谁对谁错,重要的是找到解决的办法,使中国的电视与体育共同进步。 电视体育唇齿相依 中央电视台与足协是因为在转播价格上出现分歧,而导致双方合作暂时破裂的,数千万球迷因此无法观看甲A联赛。虽然相同的事件在1999年发生过一次,本次纠纷最后会以何种结果结束,随着时间推移,自然会有分晓;但之所以引起如此多的关注,也反映出在21世纪初,电视与体育已密不可分。 电视已经完全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作为目前媒体中的重要角色,电视具有快速直接的优势,在媒体各种比赛的报道中,电视转播可以使受众第一时间观看到实况。电视的影响力不言而喻。而随着体育逐渐从单纯的强身健体活动转变为一项产业,必须通过媒体宣传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在众多媒体中,电视成为赛事组织者的第一选择。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体育与电视开发实际上谁也离不开谁。在各种体育产业的开发中,电视转播权是重头戏。以奥运会为例,转播权收入占了奥运会总收入的70%到80%,组委会运行费用的主要部分均来自国际奥委会对电视转播权销售收入的分成。电视转播权销售和赞助商的参与使奥运会维持了大规模和高水平的运转。反过来看,电视公司和赞助商对奥运会的宣传和炒作又提高了奥运会的知名度。 价格不和协商破裂 电视与体育赛事主办者之间说白了也就是相互需要的关系。但现在央视却与足协发生了一时难以调和的矛盾。 今年是中国足协对电视转播权统一经营的第一年,本次甲A联赛电视转播权也严格按照国际惯例开发。在前三年甲A赛事转播开发的基础上,中国足协今年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规范行为上。何为“规范行为”?即是在双方商谈合作时不再卖人情,得到的要符合付出的。但这只是足协的想法,央视并不一定买账。从各自的价值取向出发,分歧便不可避免。这种矛盾从本赛季第一轮比赛开始时就存在了。据足协人士透露,在甲A开赛前,足协与央视就没有达成协议,但考虑到广大球迷的利益,足协作出退让,双方先进行首轮一次性签约。然而在后续的谈判中,价格再次成为双方合作的障碍。 按照国际惯例,体育比赛的转播权属于赛事主办者,电视媒体不买赛事转播权就不得转播,就得不到现场采访证。过去我国电视媒体只是在国际赛事中自觉遵守这个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但是,在去年九运会期间,组委会成功地出售了赛事转播权,开了中国体育赛事转播史上的先河。所以,对于今年甲A联赛收费转播,各大电视媒体也是有心理准备的,全国13个地方电视台已分别根据协议获得了相应的权利。 但在与中央电视台谈转播费用时,足协提出,每场甲A赛事的转播费用不应低于三年前的标准,为此提出了18万元每场的价格。而央视体育部主任马国力认为,综合去年甲A联赛的广告收入和今年联赛没有升降级等因素,足协的开价过高,甚至超过了意甲和英超联赛的转播权费用,因此很难签订具体的转播协议。 让谁来爱中国联赛 中国足球已经进入市场化,联赛的电视转播权问题也应该完全按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来操作。但双方的谈判到了无法达成协议的地步,肯定是有一方对自己价值的理解和对市场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不过,这个结果对没有比赛看的球迷来说,就是很难理解的了。 这本该是双赢的局面:电视台可以依靠甲A赛事来吸引广告商的投入,而赛事的主办者也可以凭借电视媒体来扩大影响,并通过出售转播权为赛事的进一步发展获得资金。当然,这两者利益的来源都要依靠球迷。但现在谈判双方在拉锯战中都忽视了球迷这一最关键的因素。 对于热爱中国足球的球迷来说,能观看甲A联赛转播已经是最低要求了。而一旦最后的协商以破裂告终,没有了电视转播,自身水平本就无法与外国联赛相抗衡的甲A联赛如何让这些球迷言爱?这一纠纷的当事人实在应该换一角度思考问题。如果一个木桶由很多长短不同的木条组成,那这个木桶的装水量将由最短的那根木条决定,这是经济学上著名的木桶理论。在电视转播这桩买卖中,球迷应该是那条最短的木条。也许足协、俱乐部和电视台在这件事上一直都在衡量自己的长短,但现在该更多地为球迷着想了。如果球迷也“封杀”联赛,中国足球将失去人气,现在纠缠不清的一切都将变得毫无意义。孰长孰短,孰轻孰重,其实再清楚不过了。 单杨整理 央视像这样的甲A比赛画面,人们还能看到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