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的NBA转会市场变幻莫测,特别是各位成为自由球员的大牌球星们,他们的未来走势扑朔迷离。但是比他们的命运更加复杂的是NBA关于自由球员转会和交易的相关规定。繁琐的劳资协议,再加上一个个特殊条例,已经让各位球迷头晕目眩了。
为了让大家对相关条例有一个直观了解和深入认识,下面我们将结合实例为您进行一一介绍。
一、拉里-伯德例外法案
适用者: 蒂姆-邓肯、杰梅罗-奥尼尔
拉里-伯德例外法案是球队挽留球星的最重要武器。如果某位球员在一支球队效力三年,没有作为自由球员离开球队,那么他就享有这个条例,可以和球队签订任何数目的合同。我们拿邓肯为例,他即将和马刺签订为期7年的长合同,其中第一年的工资就占到了工资上限的30%,今后每年还将以12.5%的速度递增。如果不是按照拉里-伯德例外法案来签合同,最多只能和球队签一份每年工资增长10%的6年合同。
小奥尼尔也属于这种情况,如果他和步行者续约将得到和邓肯相同的待遇。但是如果他像传闻那样转到马刺,就不会获得那么高额的合同了。
让我们来具体说一说小奥尼尔的情况,如果与步行者队续约,执行拉里-伯德例外法案。那么第一年他将拿到1260万美元(在工资总额为4200万美元的情况下)。第二年将比第一年多拿157.5万美元(1260万的12.5%),总数将是1417.5万美元。第三年再多拿157.5万,达到1575万美元。以此类推,小奥尼尔的工资总额将是1211.75万美元。
如果他转投马刺,第一年的工资仍是1260万美元,但是随后每年只能增长10%,工资总额是9430万美元。
二、36岁以上法案
适用者: 贾森-基德
网队也可以对基德采用拉里-伯德例外法案。但是他们不想这样做,因为还有一条法案——36岁以上法案。这项法案是为了避免球队逃避工资上限而制定的。如果球队和一名球员签订了长期合同,那么就存在这样的风险,一旦球员在合同期内宣布退役,球员仍将得到高额工资,但这部分工资却没有计算在工资总额中,球队可以逃避工资上限的制约。为了弥补这个漏洞,联盟特别制定了36岁以上法案。
以基德为例,如果网队和他按照拉里-伯德例外法案签下合同,那么7年之后基德将超过36岁,可以拿到2205万美元的工资。按照36岁以上法案的规定,这2205万美元的工资总数将分摊到前六年(每年36.5万)的球队工资总额中,这样无形中球队的薪资空间就受到了损失。
所以网队的最佳选择就是签6年总额9922.5万美元。如果是马刺的话,最佳选择也是6年,但工资共额是9430万美元。
三、先签后换法案
适用者:加里-佩顿
佩顿希望能按照中产阶级例外法案(所有超过了工资上限的球队都有这个权力),获得470万美元的年薪。这是因为所有还存在薪资空额,能为他提供更多工资的球队——包括马刺、爵士、快船、掘金、热火、奇才,都不对佩顿感兴趣。所以“手套”的最好归宿是留在雄鹿,但是他并不想那样做。
他还有一个希望,就是先签后换法案。就是说雄鹿可以签下佩顿,保留他的拉里-伯德例外法案资格,然后把他交换到其他球队,当然双方交换球员的工资总额要相等。比如说,如果佩顿想去勇士,940万美元的工资的他,就可以和丹尼-福特森(工资500万美元)以及弗耶尔(工资440万美元)进行交换。
当然,如果佩顿为了总冠军和马龙一起加盟湖人,那么他只能按照中产阶级例外法案,获得470万美元的工资。(By Sean Deveney ,Tony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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