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做出这样的一个决定也许是艰难的甚至是痛苦的,但德甲1860俱乐部最后还是毅然决然地对北京国安追加的合同条款说了——“不”!于是,一度被认为已是一片光明的邵佳一登陆德甲之路,陡然亮起了“红灯”! 那么,北京国安追加的究竟是怎样的一个“附加条款”呢?经记者了解,北京国安在合同中增加的条款是:如果在租借期间,邵佳一因实力、状态(非伤病)等原因无法上场参赛,1860决定中止租借合同,在将邵退回国安的同时,也要一并将130万欧元的总租借费全额支付给北京国安。 在收到北京国安调整后新的合同草案之后,这一前闻所未闻的“附加条款”让原本已经做好一切准备“迎娶”邵佳一的1860俱乐部大为震惊!“我们已经接受了一个相当高昂的租借费,”1860总经理多夫纳这样表达了自己的一份不解,“条件是我们有权利在必要的情况下中止租借合同,同时按当时已租用球员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费用。” 令1860方面更为不解的是:在此前双方已经有了“君子协定”之后,北京国安再次单方面增加、改变协定中的既定内容,这样的办事方式似乎不合乎诚意相待、合情合理的谈判原则。 据记者了解,国安代表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曾经提出过“中止合同,全额赔付”的条款,但当时1860代表表明的态度是:如果总租借费是100万欧元,我们可以接受;但如果总租借费是130万欧元,则不能接受,只能支付已经发生的租借费用。由于国安坚持130万欧元的租借费标准,因此,实际上已经等同于“默认”了1860方面的态度。 目前尚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促使北京国安在起草合同时追加了上述的条款,直观上看,国安显然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自己的利益。在“君子协定”中,双方就租借费的支付流程达成了一致——前半年1860支付国安20万欧元,以后4年各按25万、25万、30万和30万欧元的数目逐年支付。 1860方面终于决定对“附加条款”不予接受,同时已经做好了彻底放弃引进邵佳一的心理准备。“没有邵(佳一),1860还是1860;有了邵(佳一),1860也不可能成为拜仁!”多夫纳的这句话,权可以作为是此时此刻1860俱乐部那充满失望、不解、愤怒和不屈的“反击宣言”。 “球”已经被严肃地“踢”到北京国安一方的脚下了,现在,就看国安如何面对和处理了……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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