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男篮近来可谓是官司缠身,刚刚就“行贿裁判”一事向法院递交了状告张骅伟的诉状,又被上赛季在球队效力的马健送上了被告席。马健要求东方男篮支付他今年3月至5月的报酬,并继续履行与俱乐部的服役合同。周二下午,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马健:拿回应得的东西
与东方男篮相比,马健同样被官司困扰,去年他刚刚把老东家奥神男篮送上法庭,现在又与东方大鲨鱼对簿公堂。作为中国球员闯荡NBA的先行者,马健的职业生涯居然以这种形式收尾,实在有些让人感叹。
然而马健依然坚持着自己以法律为武器讨还利益的做法,他的代理人在诉讼状中表述,东方男篮和他于去年12月10日正式签订了《运动员服役合同书》。在合同签订时,李秋平向马健口头承诺:报酬按赛季(每年1月至次年4月)计算,分12个月支付,同时,俱乐部为其能在上海落户,还借给他一套住房。而今年3月份,东方男篮以马健在场上能力不符合要求为由,解除与马健的服役合同,并停止向他发放工资。现在马健希望东方俱乐部支付他被解雇后的工资,并继续留在球队履行服役合同。
其实不论官司输赢,马健继续留在东方男篮的可能性非常小,即使法庭判决马健胜诉,他与东方男篮也会以一种协商的方式结束合同。而马健继续在职业联赛打比赛的可能性也已经非常小,不过他的代理人还是阐述马健的观点:“他希望拿回自己应得的东西。”
李耀民:解除合约有据可依
尽管马健的理由很充分,不过东方男篮并未就此有所退让,7月30日记者采访俱乐部副总李耀民时,他表示解除合约是按照合同的条款进行的,“马健的工资并不是按照一个赛季一发,而是每个月发放工资,而且合同中写明如果马健因为老伤复发而无法发挥正常水平,俱乐部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因此上赛季俱乐部在马健无法达到应有水平的情况下提前终止了合同,由于合同是在3月份终止的,此后他的薪水我们不再发给他了。”由于马健在场上的表现是俱乐部能否终止合同的依据,这两天球队教练王群一直在整理马健的技术统计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不过队里也有为马健鸣不平的。一位球员表示,马健上赛季替球队训练和打比赛还是很卖力的,无奈伤病缠身使他无法帮助球队,突然解雇马健的确有些残忍,但这就是职业篮球。
模糊条款成为争论中心
在周二下午双方长达3小时20分钟的庭辩中,原被告双方始终围绕着伤情是否出现在签约前以及3.6条款的签定和撤消是否合法。这个颇受争议的3.6条款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审判长马勇刚告诉记者,3.6条款的内容是:乙方(马健)如果因伤病而无法符合甲方(东方篮球俱乐部)的比赛要求,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合同,并结清当月工资。
那么这个条款是否合法呢?法院有关人员认为,条款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东方男篮所提出的“比赛要求”,并没有用一个具体的数据或者名次来作定性的规定。本案的另一个争议焦点就是“解约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现在既然“伤情究竟是原有的还是新添的”不能作出定论,那么“依据”也就不那么有力了。而在签约前没有对马健做一个全面的体检,把伤情摸清楚,也是让东方男篮俱乐部被动的地方。
法庭在周二庭审之后暂时休庭,法庭将于几天后与原被告双方再次联系。尽管官司的结果还不明朗,但其实本案已经超出了本身的范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法院一名姓侯的法官表示,包括姚明和可口可乐的肖像权纠纷,都体现了我国体育领域内的一些规定已经落伍了,至少不能跟上相关的法律法规,真空区域的存在,致使体育界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 特约记者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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