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也有住房难
一般人眼里,孙福明是奥运会冠军,不定享受着怎样高级的待遇呢。其实不然,这位奥运冠军房子的问题曾久拖未决,还差点因此“挂靴”而去。
2002年3月,孙福明给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领导写了一份离职报告:“尊敬的领导,我在1996年获得第26届奥运会冠军,按规定,应该享受“冠军楼”的待遇,我多次申请,一直没有给予解决……”
1988年,为表彰辽宁籍的世界冠军和他们的教练,辽宁省在辽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旁边盖起了一座4门7层能容纳60多户人家的小楼,人们称之为“冠军楼”;1996年,在第一座冠军楼一侧,修建了同等规模的第二座冠军楼。
辽宁籍的体育选手能以入住冠军楼为荣耀。孙福明是1996年的奥运冠军,应该享受80平方米的“冠军楼”待遇。辽宁省是体育大省,1988年至1996年,有资格入住冠军楼的运动员、教练员不下一百户,很多人更是拖家带口地盼着分房,“僧多粥少”。当时,队里考虑孙福明刚满23岁,年轻,又没有对象,不必急于“争房”,可以等下一座“冠军楼”,同时也向孙福明保证:“你登记结婚那天,保证有你房住。”孙福明对教练的话一向言听计从,从此再没提起过房子。
随着国家“住房货币化”政策的出台,辽宁省不再增建新的“冠军楼”,孙福明的房子成了“悬案”。她并不着急:队里答应的事,不会错。
2002年春节,孙福明、杨旭东两家父母见了面,孙福明的婚事进入“倒计时”。想到队里承诺的房子,孙福明找到领导,领导很快向省体院打了住房申请。
一个月过去了,没有结果。2002年,孙福明29岁,作为女柔道队员,她在赛场拼争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干了小半辈子,不能挣不到一间房吧!”其实,那几年间“挖”孙福明的不少,有的省市直接抛出“住房一套,现金×××万元”的诱惑,考虑到是辽宁培养了自己,她一直没有动心。但是,如果……
知道消息后,辽宁省体院领导表示:尽快解决孙福明的住房问题。2002年5月,靠队里借的10万元和银行贷款,孙福明在距离训练馆不远的“绿景花园”买了一套117平方米的住房。拿到钥匙,杨旭东正在北京忙工作,房屋的设计、装修材料、装修队,全靠孙福明一人忙。由于上下午都有训练,中午虽然休息,但她必须睡觉,否则完不成下午的大运动量训练。装修的事情只好在晚上谈:实在忙不过来,她把哥哥叫来为她监工。
装修完工,从北京赶来的杨旭东进去一看,整个房间除了白色就是棕色,没有一点儿新房的样子。杨旭东问:“设计成这样,你干什么来着?”孙福明不含糊:“我在队里训练。”
2002年7月,孙福明搬进盼望多年的新房,珍藏了很久的结婚照被她端端正正地摆在了客厅的主墙面上,一旁是放满奖杯、奖牌的“荣誉柜”。但新房很快成了“空穴”,杨旭东回了北京,孙福明的家距离训练馆骑车也就15分钟,不愿意分心的孙福明干脆又搬回了宿舍。每星期孙福明干脆又搬回了宿舍。每星期孙福明回家一次,打扫卫生时,她恍惚间觉得:这“旅馆”真不错。
2003年上半年,有关领导将辽宁省世界冠军住房补助25万元亲手交到了孙福明手里。用这笔钱,孙福明还清了借款和贷款,真真正正算是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除了奥运金牌的梦想,孙福明还有好多事等着做:她想早一点儿要小孩——最理想是一对女孩。队友曾经很认真地对她说:“喜欢小孩,最好去做试管婴儿,生一个四胞胎,放到队里咱们一起喂养。”事事认真的孙福明想了想:“我和杨旭东商量商量。”她还想退役后留在柔道队,做一名像刘永福那样的“金牌教练”。实际上,随和正直、业务能力很强的孙福已经被推荐在2004年适当的时候担任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的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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