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游泳运动员的职业化深入,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游泳,逐渐成为商业社会的一部分。而中国游泳队也正在向这个市场敞开怀抱,重塑自己的国际形象。在市场化运作下,分享商业赞助、广告这块经济利益的大蛋糕。
阿迪达斯公司曾在2000年奥运会后,看中了“螺旋桨”索普,一纸合约,索普身价百万。最爱与索普“较劲”的霍根班德,很快也被耐克相中,虽然宣传画里没有索普酷,但起跳时的那顶特大耐克标志的泳帽,也足够让他在泳池中傲视群雄了。
在不久前结束的巴塞罗那游泳世锦赛上,为我国屡创佳绩的“女蛙王”罗雪娟最近收到了“国际大佬”——百事公司的青睐。
首次交涉,百事公司提出赞助罗雪娟20万元人民币,但当时各方面似乎对此都不甚满意。特别是游泳队方面认为,作为一个整体,他们一直希望能有一个国际品牌对全队进行整体包装。不过,“百事”却只有包装个体的商业操作传统,就如他们只要姚明作形象代言人一样,还因此与赞助中国男篮的老冤家“可口可乐”公司打起了姚明肖像权的官司。再说,若要包装整个中国游泳队100多号人可不轻松。于是,百事公司又加码到40万元,目标仍然只有一个:罗雪娟。I
世锦赛后,面对种种邀约,罗雪娟曾面对众媒体说:“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前,为了保证训练,不接广告。”在一些厂家与她私下接触时,也均被这位个性女孩婉拒。 罗雪娟现在对广告的事,只能说是略有耳闻,并不知悉详情。当然,知晓与否对她来说并不重要。因为接广告的事宜,不完全由她作主,游泳中心和中国游泳队将起到主导作用。也就是说,只有在游泳中心首肯后,具有知情权的罗雪娟才能作为协商一方与赞助方或是广告商达成协定。 在这件事上,国家游泳中心在充分尊重运动员的前提下,对与游泳队有关的任何商业活动,都享有先决权。 如果游泳中心和国家游泳队都同意,那么在队员没有经纪人的前提下,可以代表队员进行沟通。而且,一旦同意,队员们的配合度可能会更高,成功的概率也会更高。 作者:本报记者 周圆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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