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4日讯 中国足协今天在北京宣布了《关于对江苏舜天队、浙江绿城队、四川绵阳队及相关人员减轻处罚的决定》,同时中国足协对此下发了关于该文件的说明,全文如下: 3月4日,中国足球纪律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对江苏舜天队、浙江绿城队、四川绵阳队及相关人员减轻处罚的决定》,对此,中国足球协会作出如下说明: 在2001年全国足球甲B联赛第21轮和第22轮中,四川绵阳、成都五牛、长春亚泰、浙江绿城和江苏舜天五支球队,在比赛中均出现了极为不正常的表现和比赛结果,违背了联赛的公平竞争原则,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受到了新闻媒体、广大球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谴责。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经过认真调查,根据《全国足球比赛违纪违规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01年10月16日对上述五支俱乐部及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罚决定。在处罚决定中,纪律委员会要求五支球队立即进行深刻的检查和认真的整顿,并将视整顿情况进行最终处罚。 在处罚期间,五个俱乐部均进行了整顿。四川绵阳、浙江绿城和江苏舜天等俱乐部对自己的问题认识比较深刻,采取各项措施,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有的俱乐部还在地方协会的帮助下,组织各方专家和俱乐部相关人员认真观看比赛录象,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期间,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也分别到各俱乐部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整顿情况的汇报。 在整顿工作基本告一段落之后,有三个俱乐部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对本俱乐部的队员和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核查后,提出了希望减轻处罚的要求和具体的人员名单。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在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后,根据有关规定,于2002年3月4日正式作出了《关于对江苏舜天队、浙江绿城队、四川绵阳队及相关人员减轻处罚的决定》。 整治足球和联赛中的不正之风是促进中国足球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足球界、广大球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呼声。处罚违规违纪的俱乐部和有关人员,既是严肃赛纪赛风、维护公平竞赛环境的需要,也是一种教育手段。中国足协决不允许违规违纪行为的蔓延、滋长,同时也欢迎犯了错误的俱乐部和有关人员能够做到知错必改。在此,中国足球协会希望所有足球俱乐部和行业从业人员要从该次事件中认真汲取教训,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共同维护中国足球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为实现“健康联赛、快乐足球”的目标而努力! 中国足球协会 200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