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肖像权官司已立案 上海徐汇区法院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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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5日13:57
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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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上午,可口可乐上海分公司收到了一份来自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至此,姚明状告可口可乐一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5月23日,姚明以可口可乐涉嫌侵犯其肖像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可口可乐公司告上法庭。姚明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判令可口可乐公司停止将其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外包装;并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认侵权,并向姚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判令可口可乐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 但之后的几天里,这个众人瞩目的官司暂时没有了下文。“姚之队”(姚明的经纪人集团)对此事也讳莫如深。原来,姚明最初上诉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受理此案,于是“姚之队”将诉状转投向徐汇区人民法院。直到上周五,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这个官司正式立案。该法院也于昨天正式给可口可乐下发传票。
但双方都表示,即使官司已经立案,但仍然存在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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