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昨天,中国足协裁判办公室主任李东升表示,近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就2002年赛季联赛裁判员的选派、管理和监督等问题,拟新采取九项措施。
这九项措施是:第一、改组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调整裁判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人员机构和工作机制。第二、实行职业联赛裁判员聘任制。从2002年开始,由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提出差额裁判员候选名单,交由职业俱乐部总经理联席会议,以不计名投票方式,选择当年联赛裁判员名单。第三、完善裁判员选派机制。第四、对裁判员的处罚公开。第五、实行裁判员末位淘汰制度。第六、成立裁判工作评议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俱乐部提出裁判判罚争议的评议;对裁判员在联赛中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第七、建立听证会制度。第八、成立中国足协道德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联赛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第九、建立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子信箱。
(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