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1月5日体育专电“赢”球的队,输了球;“输”球的队,赢了球。这是香港足球总会昨天作出的一项裁决。 香港的愉园俱乐部虽然以1:0击败了福建队,但是足球总会判决他们不但不赢,反而以0:3输掉比赛,此外还要外加1万元港币(1港币=1·06元人民币)的罚款。福建队天上掉馅饼,“白捡”3分,赢得了香港甲级联赛开始以来的第一场胜利(5战1胜1平3负)。香港媒体今天报道说,上述两队10月27日在香港甲级联赛上相遇,愉园队以1:0获胜。但事后有人发现,愉园队上场踢球的郭裕洪并不在比赛队员名单内。愉园分辩说,当时口头征得了第四裁判的认可,否则不会派郭裕洪上场。 香港足球总会邀请警司、律师和民众康体代表组成纪律小组,用110分钟调查事实,作出裁决。他们认为,愉园和第四裁判都有错,但是愉园错误更重,故此要判他们以0:3输球。鉴于他们是无心犯错,故此只按最低限额罚款。第四裁判也有错误,将面对足总裁判委员会内部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