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也娱乐”,这是北京光线电视《体育界》节目自我宣传时用的口号。搜狐体育的专栏作家方肇是该节目的制片人之一,我给他的建议是:这口号听上去怯生生的,该改为“体育即娱乐”,直接了当。我的意思是说:体育其实早已成为娱乐的一部分,尤其是职业体育,理应纳入娱乐产业的行列。
中国的老话是文体不分家,但这已经是老黄历了,随着中国体育尤其是足球项目的职业化,体育实质上已经从属于娱乐行业。是故,当年《新民体育报》扩展为《东方体育日报》时,沪上“妖刀”赵照以决绝的姿态提出:《东体》应该辟出一半内容报道娱乐,这是一份体育日报的惟一出路。可惜,这一观点并未得到彻底的实施。
皇马的中国之行,从根本上来说,完全是一场按娱乐产业惯常手段操作的娱乐秀。可以说,皇马并非一支球队,而应该改名为“皇马娱乐公司”,只不过它是披着足球外衣的娱乐公司;贝克汉姆也不是一个球星,也应该是“贝克汉姆娱乐产业公司”。皇马在昆明集训,中国的足球记者们悉数蜕化成了娱乐圈的狗仔队,向以批判精神见长的所谓“职业记者们”,拎着小贝的臭鞋激动不已,其实一点也不奇怪。皇马长达一周的昆明集训,有几个记者能认认真真思考中国足球从中能学到什么,几乎所有人都沦落为“窥阴癖”。今后,随着更多国际娱乐公司的到来,相信这一情况肯定会有所好转。
既然从头到尾是一场娱乐秀,那么人们对“龙马大战”有所期望就极为搞笑,像“进皇马一球”之类,纯属无厘头的炒作,效果甚至不如世界杯中国足协提出的“赢一球,进一球”,后者毕竟还有竞技体育的成份,还事关国家荣誉。
对于“龙马大战”,我们的期望不是“龙之队”能不能赢球,能不能进球,就算赢了球、进了球又怎么样呢,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我们只期望“皇马娱乐公司”能有职业的娱乐精神,比如尽量多派明星人物出场,尽可能让他们在场上多停留一些时间,然后表现出他们的真实水平。这是娱乐秀能否成功的关键。
说白了,什么狗屁“龙马大战”,大家不就是想亲眼看看小贝、罗纳尔多之流在场上是怎么玩的吗。从这个意义来说,这场娱乐秀将完全脱离足球本身,而变为平日根本没有机会亲眼目睹国际大腕们群众的娱乐。
当年齐秦来大陆开演唱会,有个女歌迷一见到他就晕倒了,现在还会有这样的情况吗?可以预料,肯定会有人在“皇马娱乐公司”的娱乐秀中晕倒,但这也只是暂时的现象。蜀犬吠日,见多自然不怪。中国足球早晚都被全盘纳入全球娱乐化的轨道,晕倒的“愚民”会逐渐减少的,我们没有理由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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