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已经发表声明,正式对可口可乐公司提出抗议(5月15日早报体育版已作报道)。昨日,可口可乐公司也发表声明表示,该公司最新款可乐瓶使用的是中国男篮球员巴特尔、姚明、郭士强的集体肖像,对姚明的个人肖像权并不构成侵犯。 转自搜狐 可口可乐:用的是集体肖像 转自搜狐 针对姚明的声明,可口可乐公司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是中国男篮的赞助商,根据赞助合同及中国篮球协会及其商务代理机构中体经纪管理公司的授权,一般情况下,3人以上的形象属于“集体肖像”,因此我公司有权使用3名或以上的中国男篮球员之整体肖像于产品包装或广告上。” 转自搜狐 中体经纪公司:我们不侵权 转自搜狐 中体经纪公司总经理王简则认为,关于国家级运动队的肖像权问题,国家体育总局有相关的规定。王简强调,“包装罐上的姚明形象是与郭士强、巴特尔一起出现的,而且是姚明身穿国家队队服的比赛照片。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并不侵权。” 转自搜狐 中国篮协:还没有任何消息 转自搜狐 作为被牵扯进这件事情的中间人,中国篮协表示已经知道这事情了,但到目前为止篮协还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此事的信函。一位篮协官员表示,“我们和可口可乐公司已有多年的愉快合作,我们还是希望这件事情能通过双方调解,顺利解决。”早报记者张志凌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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