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龚建平案今年9月被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移送至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之后,龚建平何时被起诉便成为焦点。然而,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已将龚建平案退回宣武分局,认定此案需要补充侦查。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收到案卷后,如经审核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既可以自行侦查,也可以把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据了解,龚建平的律师王冰以及家属是在昨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为龚建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得知此消息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移送检察机关后,其家属、律师有权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由于目前案件被退回宣武分局补充侦查,正进入敏感阶段,因此宣武分局此次同样不会批准龚建平取保候审的申请。(英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