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上海消息:昨天下午,姚明委托他的全权代表“姚之队”律师就可口可乐涉嫌侵犯其肖像权事件正式向上海市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转自搜狐 在起诉书中,姚明请求法院判令可口可乐公司停止将其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外包装的行为;并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认侵权行为,并向姚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不过,姚明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仅为人民币1元。 转自搜狐 姚明表示,他赞赏包括可口可乐公司在内所有企业对中国男篮的赞助,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容忍可口可乐公司侵犯自己的基本民事权利。(沪友) 转自搜狐 相关链接官司源起 转自搜狐 姚明近期与百事公司正式签约,成为百事的形象代言人。但可口可乐却与中国国家男篮达成合作协议,因此在可口可乐的饮料包装上也出现了姚明的身影。 转自搜狐 对此,姚明的全权代表“姚之队”表示,可口可乐的做法是一种侵权行为,并对可口可乐公司下达了最后通牒:在5月22日前停止侵权。同时,可口可乐公司也亮出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予以“回击”。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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