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队主教练李海运闹事在先 排管中心没注意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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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日11:11
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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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唐 恒)针对排管中心副主任高沈阳所说:辽宁队主教练李海运是在签字认可比赛结果后才闹事,因而不属于违反纪律故而不作处罚等观点,记者通过查看江苏电视台就此事发生过程拍下的画面,以及采访当时在场的江苏《扬子晚报》记者后发现:李海运冲进赛场场内时虽已鸣哨但比赛并未结束,这说明当时辽宁队尚未签字认可比赛结果,按联赛纪律规定,这就应该属于违纪行为,理应受到相应处罚。
电视画面显示和在场江苏记者回忆均表明,李海运当时冲进场内粗暴指责司线员、裁判员,以及回身面对当场比赛最高执法权力代表人———技术代表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拍桌子的行为,都发生在辽宁队队长隋盛胜被当值主裁判李娟叫到一边签字之前。
也许高主任没有看到电视画面,对过程了解不够准确,但事情最后的结果是,中心对一支球队违反纪律能够做到空前重罚,而对另一支球队的违纪行为却又一味开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双重标准处理问题的方式,不仅不能息事宁人、降低“恶劣影响”,反而可能会隐藏更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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