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出来以后,记者采访了始终在“反黑”一线战斗着的新华社记者杨明,他显得并不轻松,犹豫着,似乎不便说什么。 “乍一听,给人的印象有点重,”杨明说,“但后来我发现错了,10年并不算重。因为,龚建平受贿的37万元仅仅是在一年中间,一年之内,这可是惊人的数字。” 杨明接着说:“这还仅是一审判决,我相信法院对这个黑哨案是非常认真的,判多少年自然有判多少年的道理,现在的法律已经十分健全了。 我认为今天的判决主要是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第一,它说明了,从此,黑哨要进监狱了,法律没有盲区,对谁都一样。第二,既然是司法解释等同于法律,这就说明还没有揪出来的黑哨和贪官只要有证据揭发他们,就一样会像龚建平一样锒铛入狱,别庆幸太早,不是不报,时机未到。另外,这个判决也告诉所有的黑哨和那些所有想钻法律空子的人:干了坏事就要付出代价,因为法律是无情的,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现在也有一种猜测,认为司法是不是也有顾忌:如果真把所有的黑幕和黑哨揪出来,中国足球的脸就丢尽了。其实我觉得未必。司法既然决定介入,就肯定不是心血来潮,也没有必要留着劲儿。法律是国家机器,是国家的威严,关系着国家的形象和脸面,我相信他们肯定是全力而为。没有挖出更多的人,我认为主要是取证难。司法界人士在司法介入前就曾透露过,别对司法介入抱太大希望,受贿贪污这种案子取证非常难。其实,抓一个和抓十个的差别并不大,关键的关键是从此黑哨有法律管了,随时可以抓,可以判,谁不信就伸脖子试试。”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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