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绵阳俱乐部大连籍球员王锋以个人名义起诉中国足协,以讨回自己踢球的权利,而记者在采访中国足协有关官员时,他对此表示,王锋是在恶意炒作,他这么做没有什么道理。 这位官员说:“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的工作条例中规定:如果对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允许申诉,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诉。但王锋自去年10月16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对部分俱乐部和球员的处罚决定后,始终没有向中国足协正式提交过一张纸的申诉材料,更别说交纳规定的2000元申诉费。” 有消息说,王锋曾就他的处分问题给中国足协领导写过一封信,要求给他平反。这位官员也做了解释:“第一,他没有见过这封信,而且这也不符合申诉的手续。”他认为:“王锋的做法没有道理,完全是在进行自我炒作。中国足协的章程规定得很清楚,中国足协的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及其成员不得将与中国足协等相关组织和成员的争议提交法院。中国足协与俱乐部和球员都是有契约的,他们已经承认这样一个条款,包括王锋本人,现在王锋到法院起诉中国足协,这本身他就违规了,我们相信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对于利用这件事情进行自我炒作的说法王锋感到非常气愤,他说:“如果我是在炒作,那么我能得到的好处最多只是扩大了自己的名声,但我有必要为了名声去炒作自己吗?现实情况是,足协的处罚令我蒙受了非常大的损失,不能踢球对我来说就是下岗。我现在所做的,也只是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来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在相关报道中,有关足协官员还对王锋没有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诉表示质疑。对此王锋表示:“我从来都没有接到过足协关于对我的处罚决定,又怎么能谈得上申诉有效期的问题呢?至于我向阎世铎发出的公开信,那也不算是申诉,只是我受到冤枉之后发出的呼吁而已。” 在正式宣布将要起诉中国足协后,王锋一直和自己的代理律师继续研究细节问题。他向记者表示,他会在尽短时间内向法院提请诉讼,“只要有一点希望我就一定会尽全力去争取。”在中国足球历史上,以个人身份状告中国足协这还是第一次。因此对于王锋来说,现在的首要问题还不在于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而是法院到底会不会受理他的诉讼请求。中国足协的章程规定,中国足协的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及其成员不得将与中国足协等相关组织和成员的争议提交法院,这更增加了王锋状告中国足协的难度。不过王锋表示他绝不退缩,“我已经和我的律师研究过这个问题,足协的权毕竟不能大于法。国际足联和欧洲足联在这方面也都有类似的规定,但最后不还是出了一个博斯曼法案?” 尽管如此,王锋仍然不敢抱有太过乐观的态度。他自己也承认,估计法院受理和不受理的可能性都在50%左右。即使是法院受理了他的诉状,最终胜诉的可能性也将很小。不过王锋认为,自己绝不能因此而放弃努力。“我确实是冤枉的,不能仅凭足协一句话就断送了我的职业球员生涯。所以现在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也一定会全力去争取。” 李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