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次中国足协选帅,很多人认为之所以造成足协目标混乱是因为足协的标准有问题,但在前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足协国管部主任朱和元介绍了选帅标准以及情定哈恩的原因。
选帅之初,经纪人推荐以及自荐的欧洲和南美的教练共有22人。选帅小组确定的方向是欧洲,重点是法国和荷兰教练。锁定法荷的原因是:一、这两个国家的足球理论体系完整先进;二、他们都有完善的青少年培养体系;三、法荷足球的打法与中国运动员的身体特点以及足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大体吻合。
朱和元透露,选帅组在出发前还曾确立了对外教的八项条件要求:一、对中国比较友好,愿意帮助我们来提高足球水平;二、待人诚恳,愿意听取各方意见,便于合作;三、对足球的认识水平较高,有较成熟的足球理念;四、年富力强,有责任心,敢于管理;五、有比较辉煌的执教经历;六、足球理论水平较高;七、最好带过国家队;八、价格合理。
若按此标准来衡量,哈恩显然不具备第五与第七条的要求。但中国足协最后敲定哈恩,主要是他在其他几条标准方面做的不错。首先,在和中国足协的接触中,哈恩对中国足球的认识得到了足协认同。哈恩认为体能是训练的基础,结合球的训练是主体,跑动节奏变化是关键。中国队队员的控球以及跑位也存在问题,进攻能力欠缺导致比赛的盲目性。其次,哈恩提倡从严治队。他说,中国队中没有罗纳尔多,所有队员将一视同仁,体能和战术技能是他训练的主要内容,他的任务是发现运动员的特点,并加以利用。另外,中国队在世界杯上的成绩虽然不如日韩,但队员的身体没有差异,主要是指导思想方面差别较大。场上队员的个人行为多于整体,比赛的目的性不强。足协从综合的角度考虑,认为他依然是最合适的人选。
据朱和元介绍,选帅小组在欧洲共见了9位教练,他们的共性是对足球有较深刻的认识,都有比较成熟的执教思路,对中国足球也多少有所了解,都对选帅小组的提问提出了解决办法。他们的不同之处是个性不同,工作背景和成功的经历也不同,同时对中国以及亚洲足球的认识也不尽相同。选帅组确定的原则是在比较人选的过程中,要考虑综合因素对比的差别,还要看对方与我们在合同上能否达成共识。
朱和元说,在确定哈恩为主要候选者之后,选帅小组征求了各级国家队主教练、足球界前辈、部分甲A中方教练以及足协内部人士的意见,他们提出的建议包括要综合看教练的执教能力,而不能只看成绩一方面。
还有人提出要有试用期,但这与外教的想法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不过,最后大家对选帅小组倾向于哈恩还是基本认可的。
王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