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昨为赞助商处罚中远 “新意”罚单自曝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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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6日01:58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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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中国足协昨天开出了一张新罚单,与以往处罚违纪球员和教练相比,这份罚单非常有“新意”———中远俱乐部因没有落实赞助商权益而罚款50000元。
在这份足协开出的罚单里清楚地写着:在7月26日上海中远俱乐部在对四川冠城俱乐部的主场比赛中,在多项指标上没有按照甲A联赛的商务规定落实冠名赞助商的权益,其中包括多家赞助商摆放超过了两块的场地广告板,体育场大屏幕未播放西门子的短片和短信广告,替补席棚外侧未粘贴西门子的广告,新闻发布会的麦克风上未放置西门子标牌等等。为了维护中国足协甲A联赛的商业信誉,保护甲A联赛冠名赞助商的商业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甲A联赛赞助商权益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中远俱乐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50000元的罚款,罚款将从中远汇丽俱乐部2003年甲A联赛收入分成中扣除。
记者昨天就此时致电中远俱乐部副总王国林,王国林一口咬定:“这和俱乐部没关系,是上海体育场的问题,如果要罚款也是体育场方面接受处罚,与中远没关系。”
而上海体育场副场长舒兆良昨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足协在落实有关赞助商利益时责权不明,是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要中远俱乐部或上海体育场罚款,都是不恰当的,足协这张罚单开得没有道理,“联赛第一循环马上就要结束了,但中国足协从未就比赛场地的相关布置等一系列问题,发过专门的函件,球场方面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位置”。
舒兆良举例说:“比如说今年联赛开幕式在上海进行,首场比赛前,联赛冠名赞助商西门子与上海体育场协商,要求在大屏幕上播放广告,为此西门子支付给体育场60000元。而至此之后,中国足协从未就大屏幕播放广告等具体事宜下过正式的通知。”舒兆良说:“一会儿是中国足协出面,一会儿是中远俱乐部出面,都是不同的人向体育场提出不同的要求,而这又没有书面的文件,所有的都是口说无凭,我们体育场被搞得无所适从。据我观察,每个地方的体育场联赛的现场布置都是不同的,这是中国足协没有统一指导的结果。”
作为足球比赛的场地负责方,舒兆良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足协目前的商务开发方面非常混乱,根本没有可依照的相关法规。明年就要举行中超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体育场方面从来没有被重视过,俱乐部老总会议等相关会议召开时,从来没有考虑到体育场的利益,没有人来听取体育场的心声,我们的利益由谁来保证呢?”
(记者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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