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少年时便被唐玄宗封为太子正字,安史之乱后的措施为唐朝延寿

原标题:刘晏少年时便被唐玄宗封为太子正字,安史之乱后的措施为唐朝延寿

刘晏,对于大众而言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

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但凡对于《三字经》(宋代王应麟版)稍有了解的人,应该都诵读过这样一段“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在中国历史上,刘晏是以一位神童、一位青少年的学习榜样的形象存在的。

而说陌生,除了神童的标签,在大众的眼中,刘晏好像就没有其他的建树了,在唐朝浩如繁星的历史名人中,他仿佛隐身了一般。他是诗人吗?好像也没听过他的诗。他是武将吗?在大唐危亡之际,好像也没有他的身影。那他一定是如方仲永一样,小时神奇,长大泯然于众人了吧?

不是的,刘晏的神奇,其实是贯穿他一生的。只是他擅长的领域,在盛唐时期,是小众领域,在今日,其实也是不被大众熟知的领域。因为,刘晏是一位伟大的经济先行者,一位经济改革家、理财家。

刘晏,生于开元四年(716年),彼时中国正处开元盛世,大唐一片花团锦簇。生于盛世,出名是要趁早的,否则会被那满天繁星掩盖住一切光芒。刘晏很好地贯彻了这一理念。开元十三年(725年),唐明皇李隆基效仿先贤,封禅泰山,刘晏沾了离得近的光(刘晏家乡在今日山东菏泽一带),写了一篇颂文送到李隆基的驻地,李隆基听说这篇文章是一位九岁的孩童所作,啧啧称奇,遂派时任宰相张说考察刘晏,张说与刘晏会面的情景已不可知,但张说的回禀史书记录下来了“此乃国瑞”。李隆基大喜,当场封刘晏为太子正字。“

刘晏,字士安,曹州南华人。玄宗封泰山,晏始八岁,献颂行在,帝奇其幼,命宰相张说试之,说曰:‘国瑞也。’即授太子正字。公卿邀请旁午,号神童,名震一时。”这就是三字经里关于刘晏的来源。

太子正字是唐朝的一种官名,次于校书郎,掌管校勘典籍的事物,从九品。虽然只是从九品的小官,但相对于刘晏九岁的年纪,在中国历史上,除了甘罗,应无人可与之匹敌了。单这一项履历,就够刘晏青史留名。

刘晏

按照正常的发展趋势,刘晏可能会一步一步往上走,成为一个合格的官僚,就像中国历史上成千上万的官僚一样,锦衣玉食,了此残生。但中国历史上一次著名的动乱给了刘晏另一个青史留名的机会。

天宝十四载(755年)至广德元年(763年),著名的安史之乱搞得大唐王朝满目疮痍,民不聊生。刘晏不知兵,他不是郭子仪,在乱世中,他也只能颠沛流离。但结束叛乱后,刘晏迎来了他的机会,因为他知钱,他懂经济,他是一位伟大的经济先行者,是一位经济改革家、理财家。

宝应元年(762年),唐代宗李豫拔时任通州刺史刘晏为户部侍郎兼京兆尹,担任度支使、转运使、盐铁使、铸钱使等职。彼时还是安史之乱的尾声,但这场叛乱已给大唐王朝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盛唐风流已被雨打风吹去,留下的是满目疮痍的江山,流离失所的人民。刘晏在这时被委以重任,开始了他的经济改革。

首先,是关于盐政的改革,刘晏改变了以往官家独营的模式,既坚持原来官营为主的原则,又合理调节了官营、私商与盐户的关系。允许私商参与盐业经营,将“官商分利”的模式取代原有的“官方专利”的模式,同时大力打击盐业走私,提高盐户待遇。这些措施提高了盐户及私商的积极性,同时又符合盐业销售细碎化的特点,使盐政焕然一新。刘晏的“官商分利”的盐政模式,不仅在唐一朝一直实行,而且在至唐以后的封建朝代也一直沿用。刘晏,无愧为一个伟大的经济先行者。

其次,刘晏对漕运的改革也颇有亮点。他先组织人力疏通河道,打造专业漕运船,训练专业运粮军士,改直运法为分段运输法,即将整个漕运分成了四个段,设立转运站,每段只负责运输至段末的转运站,使江船不入汴水,汴船不入河水,河船不入淮水。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具有前瞻性的改革,因为每条河道的水文情况都是不同的,只做熟悉的事,就能尽量避免出错,就能越做越专业。刘晏漕运改革的要点,应该就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常平法

刘晏经济改革的另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推行常平法。常平法,就是唐朝的政务大数据。刘晏建立了经济情报网,在唐朝各道设立巡院,各巡院负责收集管辖区内的雨雪灾害、庄稼收成情况,每甸、每月上报,刘晏又安排善走之人,收集各地物价情沉。在掌握了各项数据后,就对各项物资进行国家调控,“丰则贵取,饥则贱与”,既能在有灾时救灾,又能在丰足时储备。大善之举!

刘晏受命于危难之际,在安史之乱后民生凋敝的情况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经济改革,使盛唐在大乱后恢复了生机,强行为大唐续了命。不仅以一个神童,也以一个经济改革家、理财家的形象在青史留名。

建中元年(780年),“

初,左仆射刘晏为吏部尚书,杨炎为侍郎,不相悦。元载之死,晏有力焉。及上即位,晏久典利权,众颇疾之,多上言转运使可罢;又有风言晏尝密表劝代宗立独孤妃为皇后者。杨炎为宰相,欲为元载报仇,因为上流涕言:‘晏与黎干、刘忠翼同谋,臣为宰相不能讨,罪当万死!’崔祐甫言:‘兹事暧昧,陛下已旷然大赦,不当复究寻虚语。’炎乃建言:‘尚书省,国政之本,比置诸使,分夺其权,今宜复旧。’上从之。甲子,诏天下钱谷皆归金部、仓部,罢晏转运、租庸、青苗、盐铁等使。二月,”“上用杨炎之言,托以奏事不实,己酉,贬刘晏为忠州刺史。秋,七月,”“荆南节度使庾准希杨炎指,奏忠州刺史刘晏与朱泚书求营救,辞多怨望,又奏召补州兵,欲拒朝命,炎证成之。上密遣中使就忠州缢杀之,己丑,乃下诏赐死。天下冤之。”“

建中元年七月,诏中人赐晏死,年六十五。后十九日,赐死诏书乃下,且暴其罪。家属徙岭表,坐累者数十人,天下以为冤。时炎兼删定使,议籍没,众论不可,乃止。然已命簿录其家,唯杂书两乘,米麦数斛,人服其廉。淄青节度使李正己表诛晏太暴,不加验实,先诛后诏,天下骇惋,请还其妻子。不报。兴元初,帝浸寤,乃许归葬。贞元五年,遂擢晏子执经为太常博士,宗经秘书郎。执经还官,求追命,有诏赠郑州刺史,又加司徒。晏殁二十年,而韩洄、元琇、裴腆、李衡、包佶、卢征、李若初继掌财利,皆晏所辟用,有名于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