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炜北京报道 “黑哨中间人”孙培彦被通缉后,激起很大反响,看来反黑有进一步升级的迹象,事实上,此事充满许多未解之谜。 通缉令有玄机 孙培彦被通缉的消息最先是由一家媒体披露的,据称,孙培彦曾经充当过该媒体的一家竞争对手在足协的线人,因此这个消息受到了质疑。但是,上周六北京的一家媒体证实,已经通过公安部的网络看到了孙培彦是被公安部通缉的在逃人员。 尽管如此,仔细推敲孙培彦的这份通缉令还是存在令人疑惑的地方,根据法律规定,最高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发布通缉令,但是如果像被披露的通缉令所描述的那样,案由是受贿的话,则只能由检察院侦查并发布通缉令。 《公安部通缉令》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向在逃人员发布的缉捕命令。如果公安部颁布命令,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应该是始作俑者,然而几天以来,记者反复向宣武分局和北京市局求证,对方均一再表示并不知道孙培彦被通缉,同时称各媒体的追问已经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 虽然在对外的公安部网站上看不到任何有关孙培彦的情况,但是记者还是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孙培彦确实已经被公安部通缉,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资深法学教授林立洋分析说,从目前的情况看,不排除是公安部和监察部以及专案组联手、直接对案情进行调查,而在调查过程中它们可以行使公安机关的权力,对嫌疑人进行通缉,“这也是比较合理的一种解释,也正是因为如此,宣武分局才有可能不知情”,林教授说。 涉嫌商业受贿罪 从目前公安部发布通缉令的举动来看,孙培彦目前涉嫌的罪名理论上不是受贿罪,最直接的罪名应该是商业受贿或介绍商业受贿罪。 北京中直接律师事务所的胡平律师认为,孙培彦涉嫌作为中间人帮助裁判收受贿赂,很可能犯有介绍商业受贿罪,但是该罪行比较轻,最严重的判罚也就是有期徒刑3-4年,因此极少有发通缉令的,所以,孙培彦很有可能是自己收受了贿赂和好处,“由公安机关进行通缉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掌握了他这方面的一些情况。” 胡平律师表示,根据法律程序,孙培彦在此前被公安机关传讯但并未实施拘留,因此这次通缉捉拿后也只是将会实施刑事拘留,和龚建平的情况一样,在对其本人进行审讯以及对案还必须侦查之后,再进一步确定是否将其案情递交检察院,并实施逮捕。 胡平律师同时称,作为司法机关,对于不同的案件都可以有权不把案情公开,像龚案一样,如果对孙培彦进行立案,公安机关也可以秘密地进行,“根据一般的经验,对于B级通缉犯,公安部会定期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大规模、大范围追捕,因此孙培彦什么时候落网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对他的问题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