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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父告状之事件
上周,本报接到长春亚泰俱乐部球员吕长海父亲的热线电话,称儿子受伤后俱乐部拒绝给予解决,他只好到中国足协上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中国足协已经接受了他的申诉材料。但从各方面的情况看,解决问题并非他想像的那般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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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长海诉讼状很长,这里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首页。 |
2005年9月3日,长春亚泰主场3比1战胜河南建业,取得本赛季的第14场胜利。
网友辩论A: 亚泰俱乐部反应了中国足球的黑暗
正方:亚泰俱乐部反映了中国足球的黑暗!没有信用,对球员漠不关心,应该收到谴责! 反方:吕氏父子趁机要挟俱乐部!无理取闹!
正方:无论如何,支持吕占德把中国足球的黑暗捅到亚足联去! 反方:家丑不可外扬!! | |
但是胜利并没有给18号吕长海带来任何喜悦,这个22岁的烟台籍球员在2005赛季中踢了133分钟,打入2个进球后正式向亚泰俱乐部提出退役要求。在将为了训练与比赛向俱乐部借的护腰按俱乐部要求退还后,吕长海与他腿有残疾的父亲坐着硬座火车回到了烟台家中。
吕占德,吕长海的父亲,6级伤残军人,2005年9月15日到达北京前往中国足协,向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递交申诉材料,被申诉人一栏写着“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法定代表人刘玉明”。
2005年9月18日中午,本报记者在中国足协街对面的大宝饭店约见了这位父亲,他向记者展示的不光是吕长海与长春亚泰的合同纠纷,用吕占德的话来说:“就我知道的中国足球的这些事情,一天一夜都说不完啊!”吕占德非常强调让记者录音并照相,可是在他谈到一名亚泰队的年轻球员时,却反复强调不要在报纸上点名:“人家不容易。父母都是聋哑人,就这样去年联赛好不容易打了比赛,却还被当时的主教练李辉扣了不少奖金。李辉真的让我寒心啊!我们家条件不好,我又是残疾人,没什么收入。
但是想着孩子一直打不上比赛,去年让我家属给买了几箱樱桃坐着火车去了长春,给这几个教练一人送了一箱。可是人家看不上眼啊!我走的第二天儿子就给我打电话回来说‘爸,你还不如不来呢!’一问才知道第二天训练,整支队都在场上练得好好的,李辉就把我儿子给叫出来,让他一个人去场外练!“在吕占德为儿子吕长海维权的过程中,亚泰俱乐部与中国足协都没有给予更多的支持。吕占德本人称,除了他每次前往亚泰俱乐部要求补发从吕长海进入一队后的工资未果外,”中国足协注册办在2005年2月明知吕长海与亚泰俱乐部签的合同为伪造合同后,也没有按足协规定对亚泰俱乐部进行相应处理。“据本报记者了解,中国足协已经接受了申诉材料,郎效农让吕占德在家等候通知。
目前在吕长海委托吕占德进行申诉的内容中,向长春亚泰俱乐部请求的事项为二者选一,吕占德解释说,这是因为考虑到俱乐部会就未签职业合同产生分歧而特意按两种不同情况做的方案。
■声音·吕长海
失去了自尊
俱乐部再二再三不履行承诺,已经伤了我的心,在队中,我已属老队员了,可待遇却是最低的,中国职业球员还有比我更惨的吗?俱乐部如果能举证职业球员待遇比我还低的,我情愿放弃补偿要求。
我在亚泰九年了,我已不知什么叫自尊了。但我和这个集体,和队友也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在受到伤害的同时,也给我带来了快乐,我感谢俱乐部领导和教练这么多年培养和教育了我。最后预祝亚泰今年顺利冲超成功,这是俱乐部的心愿,也是我的心愿。祝三位老总(长春亚泰集团宋尚龙董事长,李廷亮副董事长,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刘玉明董事长。编者注)身体健康,事业更上一层楼!
———摘自吕长海于2005年9月3日写给长春亚泰集团及亚泰俱乐部领导的信
■吕长海请求事项
方案一
1、违约金15万元
2、每月200元生活补助(1998年9月-1999年12月,计16个月)3200元
3、17周岁后(1999- 2002年36个月)每月1000元工资计36000元
4、补发每年20天假期退伙费600元×8年计4800元
5、补偿伤残补助金30000元
6、补偿9年的三金(医疗、失业、养老)25000元合计250000元
7、返还本人档案
8、裁定我为自由人
方案二
1、按亚泰俱乐部一线队最低工资标准补发每月5000元,2003年12个月计60000元;2004年最低工资7000元,仍按5000元计12个月60000元,扣除每月已发500元,应补发54000元;2005年一队最低工资5000元,按9个月计45000元,扣除已发每月350元,应补发41850元。
2、承担迁回烟台户口费用1000元(俱乐部有保证书)
3、补偿社会保障三金(医疗、失业、养老)25000元
4、补偿伤残补助金30000元
5、补发2004年出场比赛奖金10000元(李辉执教时扣发,原因说我是业余球员,没有工作合同)
6、返还本人档案
7、裁定我为自由人(摘自吕长海诉讼书)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孙晓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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