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体育
上一页 开始自动播放 下一页     
跳转至:
页 3/12
用户名
匿名发表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海外球员广告代言目不暇接 郑智引商家对簿公堂

我来说两句 2008年03月14日02:24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任天堂

  近日,美国著名商业杂志《福布斯》在近期公布了2008中国名人榜。在前100位来自体育、娱乐和文化领域的明星中,几名足球领域的海外球员皆榜上有名,排名最靠前的是效力曼城多年的孙继海,他位列36位;在查尔顿大红大紫的郑智排在第50位,德甲的唯一火种邵佳一排在不远的58位;最近正在养伤的曼联球员董方卓也挤进了前100,排在第90位。

  虽然在俱乐部效力的收入占了相当大一部分,但是孙继海能够跨入千万收入,也需要在其他领域有所建树。其中,广告的收入创汇不下。当然,郑智、佳一等球员也纷纷为不少品牌代言。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几位海外球员的代言广告之路。

    郑智:引两大运动品牌对簿公堂

    “我是郑智,99年奥运预选赛,在无数球迷的呐喊声中,我们输了,奥运梦碎了。我如今还忘不了球迷失望的表情。这些年,我成长了不少,就等08北京奥运会,和球迷们一起,为中国足球,写下新的一页……”这段广告词在前端时间的各大电视频道里持续滚动播出,郑智成了阿迪达斯广告里的最抢镜人物。要知道,在郑智刚出道那会,他还是耐克旗下的一员,结果后来被阿迪达斯成功挖角,为了郑智的归属,两家运动品牌巨鳄甚至闹上了法庭。

    耐克公司在起诉书里提到,郑智在2003年7月1日就与耐克签订了合同,约定至2007年12月31日前,郑智在参加所有运动活动时只能穿着和使用耐克产品,而耐克公司作为回报向郑智支付相当可观的报酬。但2005年中超赛季开始后,郑智不再穿着耐克运动鞋,而改穿阿迪达斯运动鞋上场参加比赛。耐克公司认为,阿迪达斯公司明知郑智与耐克有约在先,操纵郑智违反合同,利用郑的形象从事商业宣传活动,损害了耐克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郑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耐克为此要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停止一切利用郑智形象推广宣传“阿迪达斯”产品的商业活动。不过,最终耐克因为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要求撤诉。显然,通过这个事情可以明显感到,郑智作为中国足球的形象人物,是两大体育品牌眼中的绝佳代言人物。另外,郑智还是FIFA足球游戏里《2006FIFA世界杯》的中国版的代言人物之一。

(责任编辑:Gedicht)
Copyright © 2017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新闻 全部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