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深圳获全国“十五”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称号,成为全国首批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事实上,深圳也是全国最早开始进行无障碍建设的城市之一。
早在1985年7月,市政府就发出《关于公共场所设置残疾人设施的通知》,要求全市主要道路、酒店、戏院、医院、邮电局、银行、学校、火车站、客运码头、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公园、游览区、市场、公共厕所等工程项目设计时,要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情况,设置其专用设施,正在建设的项目如无考虑到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也要立即加以修建或改造。
“十五”期间,我市对无障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制定《深圳市无障碍建设工作“十五”实施方案》。
2000年,市规划国土局发出《关于在城市设计及建筑设计中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计的通知》,规定不仅在公共场所要设置无障碍设施,在城市的各项建设中都要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计工作。
2005年颁发的《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及公共建筑物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建设,并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十五”期间我市兴建的一批大型重点项目如机场、地铁、市民中心、图书馆、音乐厅、青少年宫和中心医院等,全部按照国家无障碍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对一些改建或扩建的大型市政建设工程,例如火车站、罗湖口岸、深南大道、东门步行街、大剧院等则按照规范要求增加了无障碍设施。
近年来,我市无障碍建设向公共建设、城市道路、交通、社区、家庭以及信息咨询等多个领域拓展,除在新建道路上全部铺设盲道和轮椅坡道、开通无障碍公共交通线路外,市、区图书馆还建立盲人阅览室,推出用GPS定位导航服务和盲用电脑软件,为全市818名听力言语残疾人配送爱心手机信息卡,对重残家庭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
“数”说“无障碍”
铺设盲道130公里
建成坡道6767条
人行天桥设置轮椅坡道230条
地下通道设置轮椅坡道20条
无障碍市政公园21个
建设无障碍公厕314座
完成无障碍公厕改造255座
开通1条无障碍公交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