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体育
搜狐体育-搜狐网站
阿迪达斯搜狐体育 > 中国足球 > 中超联赛 > 湖北武汉职业足球俱乐部退出中超联赛 > 各方评论

中国体育报:谁有决定俱乐部退出联赛的权力

  一个人,或很少几个人,拍脑袋作出的决定,有可能是正确的,但概率很小很小。或者说,拍脑袋作决定本身就不对,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规则;一群人经过讨论作出的决定,则很少出错,即便是“错”了,也是对的,因为这是一群人自己的意志和意愿。

  这也是现代法制社会追求程序公正的意义。

  中国足协没经过听证会和类似的程序就判罚比赛时并没有被出示红黄牌的李玮峰停赛八场,被许多人批评为程序不公正、不公开,没有给李玮峰和武汉俱乐部以无过错、或少过错答辩的机会,但随后武汉俱乐部作出退出中超决定的程序同样、甚至更值得批评,这个决定的程序更不公正、公开,更直接置球迷的利益于不顾,这个决定很可能连脑袋都没好好拍,这很可能是一个脑袋坏了的决定。

  一个事关数以万计、甚至更多球迷利益,资产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的足球俱乐部应该如何作出“重大”的决定?或者,从更基础处说起,一个足球俱乐部一开始应该如何建成?

  不妨让我们从英语的“Club”和“俱乐部”这个词说起。

  很多年前,我曾写过一篇中国的足球俱乐部首先应该“俱乐”的拙文,开头是从俱乐部这个英语单词“Club”应该如何翻译说起的。不知道是偶然还是必然,Club译成“俱乐部”是后来我们从日本人的翻译那儿“借”来的,最早中国人自己的翻译是“夜总会”。Club译成“夜总会”——一幅纸醉金迷的景象,那白天的训练比赛算什么?“足球俱乐部”还是“足球夜总会”?这两个小小的翻译不同之间的境界简直有天壤之别。

  既然是“俱乐”,管理者就必然是多股东的(“公”司也是如此),必然是球迷广泛参与的。记得我当时查英语字典上Club的原文解释中,还有“一起参与活动后集体享用盒饭”的字眼。欧洲足球俱乐部发展到今天,有很多都是球迷投票选举俱乐部主席(巴萨、皇马)的。但Club在中国开始被译成“夜总会”,后来一夜之间由省市专业足球队换块牌子成了俱乐部,从来就没有“俱乐”过。没有这个概念,没有这个设置。如今的中国足球俱乐部都几个股东?哪个俱乐部有与球迷联系、连接的人员和机构设置?

  就一个股东,当然是这个股东背后的公司老板一个人或几个人一拍脑袋就说了算了。没人愿意搞足球了,搞足球赔钱,当地政府缺钱,我有钱根本就不用竞争,我不挣钱我本来就冤得很,我又不是当地球迷请来的,我干嘛要对球迷负责?本来就赔钱,好不容易花大钱弄来个朱广沪、李玮峰,结果一下就被停赛八场,还要降级,我还玩个屁?从一开始,这个俱乐部就根本不“俱乐”;从一开始,这个俱乐部作决定的过程就缺少监督和参与机制;从一开始,这个俱乐部的决定就没有球迷什么事;从一开始,它是否就应该叫“夜总会”?有人认真审查过吗?中国现在的足球俱乐部中有多少是真正多股东的?一个单股东的俱乐部应该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存在,它作出一些违背球迷利益、违背市场规律的决定是早晚的事,是某种必然。从呼和浩特队退出中甲、上海某中超球队赛季开始前被莫名其妙的吞并,中国足球屡屡创下世界足球的“退出奇迹”,都有一开始打歪了俱乐部地基的原因,把中国足球输掉了裤衩和管理上漏洞百出的所有根源都归咎于一个小小的足协,是不够全面的。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从一开始就规范俱乐部的“俱乐”建设,与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个规范的足协谁更重要?如果不是前者更重要,起码也是同等的重要。

  一个规范的、真正“俱乐”的足球俱乐部不仅可以从根本上阻止某个脑袋坏了的单股东作出退出的决定,它还可以防止某些狂热的单股东不顾足球规律和球迷利益作出的冒进举动,并对其个人可能存在的性格缺陷和不良品行作出有效的约束。有真正的“俱乐”,有更多的人作决定的程序,就不会有一个冲上中超的队突然就没了的咄咄怪事,也不会有某单股东一张嘴就要建设“中国的皇马”、实际上球队却每况愈下那样的牛皮。

  没有人有决定一个俱乐部退出一个联赛的权力,这样的事根本不应该发生,中国的足球俱乐部早应该从“俱乐”抓起了。

    

(责任编辑:王媛媛)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李玮峰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