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加大了对兴奋剂违规事件的处罚力度,但自1990年开展兴奋剂检测以来,每每有以身试法者,给全运会的公平竞争抹上了一层阴影,何也?
反兴奋剂不能就事论事,不能仅仅止于“事前宣传教育、事后严肃处理”,而应该在更大视野下展开。
首先,应降低全运会金牌的“含金量”,提高运动员在平时的收入待遇,不能让运动员“把后半生押在全运会的一场比赛上”,降低对全运会金牌的心理期许。
其次,完善对体育工作的评价标准,不能仅以金牌数来衡量一地体育工作开展得好坏。目前,对体育工作的评价标准过于单一,导致各省区市体育局过于看重全运会金牌。
据悉,本届全运会上各代表团提出的金牌目标加起来已经达到1000枚,远远超过了本届362枚金牌的数量,对金牌的热衷由此可见一斑。过于功利化的评价标准也是兴奋剂使用的一个诱因。
第三,加大兴奋剂违规事件的处罚力度。制定真正有威慑力的措施,并严格执行,“杀无赦,斩立决”,不让“追究相关体育管理者的责任”成为一句空话。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