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0月21日体育专电(记者刘卫宏)
21日,李娜因伤退赛!邢慧娜因伤退赛!
20日,唐功红因伤退赛!
19日,佟文因伤退赛!
十一运会开幕仅几天时间,已有多位功成名就的运动员因为伤病而退出比赛。在他们忍着痛苦带伤训练,最终仍然无法坚持参赛的时候,他们所在的代表团和有关负责人,终于为了保护他们的健康而让他们退赛了。
这实在是一种讽刺。既然伤得这么严重,而且多是老伤,为什么还会报名?代表团是侥幸还是压力?有伤在身的运动员们是不是“被参赛”?
这些带伤而来的运动员,包括那些带伤参赛的运动员,是令人感动也令人钦佩的。他们克服伤病顽强拼搏的精神,是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也是中国竞技体育走向强盛的重要法宝。而且,他们有的人可能是带着伤病主动请战。
然而,把这些有着严重伤病的运动员“推上”全运赛场的“原动力”,还是各代表团的金牌压力与政绩压力。地方体育部门应该非常清楚这些“伤病号”的情况,但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了业内的地位和面子,为了全运金牌背后巨大的利益链条,只好抱着试一试、搏一搏的想法,让运动员们“重伤也不下火线”。
为了报答省队的多年培养之恩,伤员们只能“被参赛”,甚至在因伤退役后也要重出江湖。
于是,在这场艰难的博弈中,本来应该起到决定性因素的队医判断早被忽略了,长官意志和利益锁链压倒了科学,伤员们也只能自觉不自觉地“被参赛”了,因而也有了他们不断退赛的遗憾。
省级体育部门其实也有一本难念的经,所以他们组团参加全运会,压力似乎比中国代表团参加奥运会还要大。将心比心,其行为的动机也不难理解,却很难让人接受——一再强调的以人为本保护运动员的健康,不是让他们临阵时因伤退赛,而是让他们有伤在身时不要“被参赛”。
运动员的“被参赛”和因伤退赛,是对改革全运会评价体系、改革体育考核机制的一次次无声呐喊。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