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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队打假球应如何处罚? 足协有明文规定将降级

来源:华商网-华商晨报
2009年11月27日11:05

  公安部门已经将广州医药与山西路虎的比赛定性为“商业贿赂操纵足球比赛结果”。

  根据这一结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足协有可能对广药足球俱乐部进行什么样的处罚呢?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位官员含糊地表示,一切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记者翻查了今年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发现在第三节中对“贿赂”行为的处罚有明确的规定:

  (一)任何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中国足协有关机构、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诺或给与不正当利益,企图促使其违反中国足协规定,将受到下列处罚:1.运动员:停赛;2.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3.俱乐部(球队):降级。

  (二)被动腐败(被许诺或接受不正当利益)将被处以上述同样的处罚。

  (三)情节严重者和屡犯者,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的处罚将是终身的。

  由此看出,如果按照“规定”办事,广药足球俱乐部将被勒令降级。

  

责任编辑:王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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