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深足队员讨薪案昨日终于有了结果。
深足队员的代理人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劲松律师向记者证实: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于12月14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令深圳市亚旅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市红钻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支付黄凤涛等18名球员2008赛季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09万余元(未计算已支付的12月工资),在市足协补发2008年12月工资后,目前合计200多万元,裁令2008赛季的托管方深圳市足球协会对俱乐部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15天内没有异议,深圳市足协和深足俱乐部应在10天内付清欠薪,否则球员可申请法庭强制执行。目前深圳市足协和相关部门正在寻求解决办法,他们将尽快解决欠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