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黎晓斌报道 “深足欠薪案”昨天在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大楼开庭。深足队员袁琳、黎斐和代理律师王劲松出庭,但应诉方市足协、深足俱乐部却没有任何代表出庭。
深足俱乐部自2008年2月28日起被深圳足协托管,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足俱乐部和深圳市足协应付经济补偿金总计398万196元。
按照程序,仲裁委员会将在45天内作仲裁。其后市足协、俱乐部可向法院提出申诉。
球员的工资和奖金余款拖欠,主要是赞助商扣起了部分赞助费。目前,市有关部门已经协调基本解决,赞助商将分期支付余款,第一期期票已经交给了市足协。此事能否取得双方满意的结果,关键还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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