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球员自由转会不再是梦 2011年有望放开制度
来源:
新民晚报·新民网
2009年12月26日14:49
本报讯(记者关尹) 中国球员有望获得梦寐以求的转会自由权,但不会是在明年。昨天下午,足协负责转会事宜的青少部基本敲定了2010年球员转会新条例。与以往相比,转会新规没有预想中的大改动。不过,2010年或将成为自由转会前的最后一年,从2011年起中国球员转会制度很可能全面放开。
此前,足协试图与FIFA转会规定接轨,实施完全自由的转会制度,结果在修改转会制度的多次讨论中,遭到16家俱乐部的联合抵制,“如果真的实施自由转会,球员的态度会给俱乐部的投资人带来信心上的动摇。”不得已,足协做出巨大让步。在最新草案中,修改、增补的涉及到“自由转会”字眼的条款很少,多数反倒是对俱乐部有利,比如合同期届满长于6个月,转入俱乐部的待遇如果不低于原俱乐部,那么球员必须同意转出,否则足协将对该球员进行罚款。
除此之外,为了转会制度的规范,足协特别提出了完善经纪人制度,这也是为了放开转会市场,实行自由转会制度作出的铺垫。其中最显著的规定则是经纪人的佣金将不得收取现金。“支付佣金时,必须要求经纪人开具发票,俱乐部应将发票、银行汇款凭据上报中国足协核实。”这项规定,一定程度上能够杜绝转会过程中滋生黑幕。
作者:关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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