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杜旻
中国人是重情义的。至少是讲这个的。一位杜威队友说:以我对杜威的了解,杜威不至于如此,怎么可能为了钱,连对吴金贵的情义都不讲了呢?
这句话提醒了我,也提醒了轻易对杜威下“见钱眼开”结论的人。
杜威很少接受记者采访,昨天算是坦承了不少苦衷。他的理由是:他想拿回申花欠他的钱;他现在还是申花的球员,申花不愿意把他卖给绿城了,他也没办法;绿城之前是打中甲,和申花不存在竞争关系,现在打中超了,申花不想卖给绿城了,想卖给打中甲的恒大了,更何况恒大出的钱更高;还有,他去杭州不是撕毁协议,而是想和绿城再谈谈的;直到昨天晚上,杜威说他也没和恒大签约。
看得出,杜威心里还惦记着对吴金贵的情义。只是,这种情义,在他看来,和他想争取更高的待遇,更顺利的转会,并不矛盾。他把更多的责任推给了申花,想把自己隐藏起来。还有,他和绿城之前达成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是个法理问题,不能被情理一笔带过。
理解以上这些苦衷,或许能更全面地判断事件的原貌。
试想,如果中国足球有更严格的法理,更全面的规章,杜威对吴金贵的情理,郜林对朱广沪的情理,还会是问题吗?如果没有阴阳合同,如果足协能早点对各执一词的欠薪作出仲裁,如果转会期限不是天天在变,如果限薪令落到实处,如果转会三方(转出俱乐部、转入俱乐部和球员个人)有更平等的关系,如果不是升了又降、降了又升……杜威、郜林,何尝不想做出更有人情味的选择呢?至少没有理由和机会背上这样的骂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理,也是中国足球种种乱象的根源。如果球员可以正常拿到薪水,如果对从业人员赌博有严格的监管,球员何尝不想老老实实踢球、挣一份辛苦钱呢?制度的缺失可以让南勇堕落,也可以让整个行业生态失去最起码的理性。
当然你也可以说,没有法理,更需要情理。但这对杜威、郜林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客观地说,杜威的诚信或许打了折扣,但在整个环境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制监管的前提下,诚信除了放在口头呼吁呼吁、成为一个时髦词语把玩把玩之外,又有多少人百分百拥有呢?
至于杜威和吴金贵之间的个人恩情,相信正如吴金贵说的:杜威是个成年人,他需要对自己的行为、选择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