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序幕赛
1).不得使用UCI 条款第.1.3.023所述的专用计时赛赛车。只允许使用普通的大组赛赛车(UCI 条款第.1.3.001——1.3.002。
2).允许使用封闭轮。
3).序幕赛的出发顺序将根据各领队提供的各队选手排序由裁判团进行编排。
第六条:竞赛播报
有关竞赛的情况将通过竞赛播报员全程报导,频道将在领队会上公布。
所有信息皆用中、英两种语言播报。
第七条:公用器材车
公用器材服务由禧玛诺公司提供。
将由3辆公用器材车和2辆公用摩托车提供服务。
第八条:最后3公里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
将根据UCI规则第2.6.027条款执行。
第九条:山顶终点赛段(第五赛段泰山(别克赛段))
第五赛段(泰山(别克赛段)),由于终点设在山顶,UCI规则第2.6.027条款将不适用于该赛段。
第十条:终点时间限制(关门时间)
考虑到每个赛段的特点,关门时间确定如下:
平 路: 6% (第2,3 ,6,和7赛段 )
丘陵地段: 8% (第1和 4 赛段)
山 路: 15% (第5赛段)
在特殊情况下,关门时间可根据2.6.032条款,由裁判团和组委会商定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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